招标项目编号:深NPDLHK [2024]-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2024年06月25日****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71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心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1元;发包价91455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到****(**市**区潭山大道160号正达◆商业中心北区2幢2066),联系人:小蔡,电话:177****3912。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依据《****委员会关于加强规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件精神,不收取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5日9时00分(**时间)提交地点为**省南****人民政府招标办。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告栏粘贴及南****人民政府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黄坑镇**村
邮编:354200
电话:136****8570
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潭山大道160号(正达◆商业中心北区2幢2066)
邮编:354200
电话:177****3912
联系人:小蔡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