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区植物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7SL-03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省碾**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区植物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7-19 11: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省碾**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区植物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次招标项目**省碾**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利部以《**省碾**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9]16号)批准建设,已由**省水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鄂水招办备[2024]16号文核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门市**市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Ⅱ等工程 其他:碾**水利水电枢纽的开发任务为以发电、航运为主,兼顾绿化灌溉、供水,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的引江济汉工程良性运行创造条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省碾**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区植物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省碾**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枢纽区植物工程(一期)的技施阶段勘察设计、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施工、协助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图纸审查、验收、试运行、移交等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并承担EPC总承包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31 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 |||||||||||||||||||||||||||||||||||||||||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 (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满足要求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②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②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等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是指:园林绿化工程)。 (5)信誉要求:①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须满足)。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联合体其他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成员必须保证无条件的完成无法履约的合同内容。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0日至2024年07月24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等。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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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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