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源泰德润钢管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精品钢管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923971T | 建设单位法人:高树成 |
于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滦县 |
****开发区****园区北部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0万吨精品钢管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园区北部 |
经度:118.497801 纬度: 39.6099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17 |
唐审投资环字〔2020〕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15 |
157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923971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923971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93MA09MEUT11 | 竣工时间:2023-12-13 |
2023-08-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9-05 |
2023-12-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1-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7#厂房,8#厂房,9#厂房,办公楼,生产楼,变电站,门卫室,污水处理车间,煤气调压站,锅炉房,1#酸再生车间,保护气体站1座,带钢酸洗线2条,冷轧带钢生产线2条,带钢镀锌生产线2条,黑管生产线4条,热镀锌管生产线4条,镀锌带管生产线4条;二期工程主要建设1#厂房,6#厂房,2#酸再生车间,带钢酸洗线2条,冷轧带钢生产线2条,带钢镀锌生产线2条,黑管生产线8条,热镀锌管生产线4条,镀锌带管生产线6条,保护气体站1座;三期工程主要建设2#厂房,3#厂房,4#厂房,5#厂房,3#酸再生车间,带钢酸洗线2条,冷轧带钢生产线2条,带钢镀锌生产线2条,黑管生产线25条,热镀锌管生产线8条,镀锌带管生产线6条,保护气体站1座。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精品钢管(包括镀锌带管、黑管、镀锌管),年产总量300万吨,其中年产镀锌带管150万吨,年产黑管100万吨,镀锌管50万吨。一期年产镀锌带管38万吨,黑管3.5万吨,镀锌管12.5万吨;二期年产镀锌带管56万吨,黑管19.5万吨,镀锌管12.5万吨;三期年产镀锌带管56万吨,黑管77万吨,镀锌管2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阶段建设1#厂房、4#-6#厂房、8#-9#厂房、1座保护气体站、污水处理车间、锅炉房,1#酸再生车间。包括二期带钢酸洗线1条(产能44万t/a),冷轧带钢生产线1条(产能44万t/a),带钢镀锌生产线1条(产能44万t/a),镀锌带管生产6条(产能56万t/a),黑管生产线8条(产能19.5万t/a),镀锌管生产4条(产能12.5万t/a);三期带钢酸洗线1条(产能79万t/a),冷轧带钢生产线1条(产能79万t/a),带钢镀锌生产线1条(产能79万t/a),黑管生产线6条(产能18.48万t/a),镀锌带管生产6条(产能56万t/a);8#厂房内设有1座化验室,用于化验盐酸的浓度,产生的少量废酸液进入酸再生系统 |
未完全按照环评中分期进行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冷轧酸洗、碱洗废水经厂区1#****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增氧除铁-混凝-沉淀-pH回调-自动过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站浓盐水经四效蒸发装置处理后回用;冷轧过程产生的乳化液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器反冲洗水、生活污水一起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入****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特钢生产,外排废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中**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间接排放标准,BOD和动植物油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冷轧酸洗、碱洗废水经厂区1#****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增氧除铁-混凝-沉淀-pH回调-自动过滤-反渗透)处理,污水处理站浓盐水经四效蒸发装置处理;含油、乳化液废水经厂区2#****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破乳、絮凝-二级气浮)处理;锅炉排污水、软水器反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AO-沉淀-消毒)处理,上述废水经处理后统一进入**池,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 |
废水工艺进行改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厂房内设置4条黑管生产线,焊接、切割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20000m3/h)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排放;9#厂房内设置12条镀锌带管生产线,12条生产线焊接、切割、补锌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60000m3/h)处理后经19m高排气筒排放;6#厂房设置4条黑管生产线,焊接、切割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2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5#厂房设置4条黑管生产线,焊接、切割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2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6#厂房热镀锌及内吹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2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5#厂房设置2条热镀锌生产线,每条热镀锌及内吹废气经各自脉冲布袋除尘器(2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共2套;4#厂房设置4条黑管生产线,焊接、切割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2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8#厂房设置2台退火炉,每台退火炉加装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各自19m高排气筒排放;8#厂房焊接、破磷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3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8#厂房带钢冷轧焊接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3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8#厂房带钢镀锌焊接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3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氧化铁粉输送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塑烧板除尘器(风机风量5000m3/h)处理后,由29m高排气筒(DA024)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厂房内设置4条镀锌带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高频焊机+补锌机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共4套,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9#厂房内现阶段设置8条镀锌带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焊接、切割、补锌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共8套,总风机风量为40000m3/h,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将5#厂房规划的4条黑管生产线全部建设在6#厂房,6#厂房设置8条黑管生产线,每台剪切机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8套;每台高频焊机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8套;每台打包机下料点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8套;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4#厂房实际建设6条黑管生产线;每台剪切机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6套;每台高频焊机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6套;每台打包机下料点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6套,总风机风量为60000m3/h,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为提高除尘效率,6#厂房热镀锌及内吹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6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5#厂房设置2条热镀锌生产线,每条热镀锌及内吹废气经各自脉冲布袋除尘器(6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共2套,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 ⑥8#厂房设置2套退火炉,2套退火炉(镀锌线)共用1套脱硝塔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⑦8#厂房焊接、破磷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70000-89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8#厂房带钢冷轧焊接废气、带钢镀锌焊接废气与镀锌锌锅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 |
由于设计变化而进行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每条酸洗生产线设置4个酸洗槽、1个水洗槽、2个助镀槽、1个冷却槽、1个钝化槽,尺寸均为9m×1.6m×1.5m;5#、6#厂房内各设置1座循环水池,尺寸均为8m×6m×2m;建设1座危废间,面积为100m2 | 实际建设情况:每条酸洗生产线设置4个酸洗槽、2个水洗槽、2个助镀槽,尺寸均为9m×1.8m×1.8m,变动后酸用量不变,HCl排放量不增加;每条热镀锌生产线设置1个冷却槽,尺寸均为9m×3m×1.8m;1个钝化槽,尺寸均为9m×1.8m×1.8m,变动后无铬钝化液用量不变;5#、6#厂房内各设置1座循环水池,尺寸均为9m×3m×3m;建设3座危废间,总面积为127.5m2 |
为了提高水洗效率,增加危废储存空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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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2.165 | 0 | 0 | 0 | 12.165 | 12.165 | / |
0 | 16.604 | 0 | 0 | 0 | 16.604 | 16.6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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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冷轧酸洗、碱洗废水经厂区1#****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增氧除铁-混凝-沉淀-pH回调-自动过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回用水pH值、SS、COD、氨氮、总氮、BOD、总磷、石油类、总铁、氯化物浓度范围值分别为7.2-8.3(无量纲)、6~9mg/L、21~44mg/L、9.43~12.6mg/L、24.7~30.5mg/L、9.1~13.3mg/L、0.05~0.11mg/L、未检出、0.22~0.28mg/L、201~224mg/L,污染物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pH:6.5~9.0(无量纲)、SS:30mg/L、氯离子:250mg/L、铁:0.3mg/L的要求 | |
2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浓盐水经四效蒸发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回用水pH值、SS、COD、氨氮、总氮、BOD、总磷、石油类、总铁、氯化物浓度范围值分别为7.2-8.3(无量纲)、6~9mg/L、21~44mg/L、9.43~12.6mg/L、24.7~30.5mg/L、9.1~13.3mg/L、0.05~0.11mg/L、未检出、0.22~0.28mg/L、201~224mg/L,污染物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pH:6.5~9.0(无量纲)、SS:30mg/L、氯离子:250mg/L、铁:0.3mg/L的要求 | |
3 | 2#****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含油、乳化液废水经厂区2#****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破乳、絮凝-二级气浮)处理;锅炉排污水、软水器反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AO-沉淀-消毒)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回用水pH值、SS、COD、氨氮、总氮、BOD、总磷、石油类、总铁、氯化物浓度范围值分别为7.2-8.3(无量纲)、6~9mg/L、21~44mg/L、9.43~12.6mg/L、24.7~30.5mg/L、9.1~13.3mg/L、0.05~0.11mg/L、未检出、0.22~0.28mg/L、201~224mg/L,污染物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pH:6.5~9.0(无量纲)、SS:30mg/L、氯离子:250mg/L、铁:0.3mg/L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中相关要求 | ②由于设计发生变化,1#厂房内设置4条镀锌带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高频焊机+补锌机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共4套,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 ③9#厂房内现阶段设置8条镀锌带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焊接、切割、补锌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共8套,总风机风量为40000m3/h,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 ④由于设计变化,将5#厂房规划的4条黑管生产线全部建设在6#厂房,6#厂房设置8条黑管生产线,每台剪切机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8套;每台高频焊机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8套;每台打包机下料点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8套;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 ⑤4#厂房实际建设6条黑管生产线;每台剪切机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6套;每台高频焊机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6套;每台打包机下料点配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共6套,总风机风量为60000m3/h,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为提高除尘效率,6#厂房热镀锌及内吹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6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5#厂房设置2条热镀锌生产线,每条热镀锌及内吹废气经各自脉冲布袋除尘器(60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共2套,变动后颗粒物排放量不增加; ⑥8#厂房设置2套退火炉,2套退火炉(镀锌线)共用1套脱硝塔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⑦8#厂房焊接、破磷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70000-89000m3/h)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8#厂房带钢冷轧焊接废气、带钢镀锌焊接废气与镀锌锌锅废气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1-4#镀锌带管生产线(1#厂房口颗粒物浓度范围值为:3.8~5.6mg/m3;5-12#镀锌带管生产线(9#厂房)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范围值为:6.9~9.3mg/m3;1-8#黑管生产线(6#厂房)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范围值为:2.4~3.9mg/m3;9-14#黑管生产线(4#厂房)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范围值为:3.3~4.8mg/m3,上述废气中颗粒物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中相关要求,即颗粒物10mg/m3。 | |
2 | 酸雾吸收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中相关要求 | 6#厂房内设置1条酸洗生产线,酸洗生产线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各自19m高排气筒(DA005)排放;5#厂房设置2条酸洗生产线,每条酸洗生产线废气经各自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各自19m高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 | 本项目2#热镀锌酸洗(6#厂房)废气排放口HCl浓度范围值为:2.6~4.8mg/m3;3#热镀锌酸洗(5#厂房)废气排放口HCl浓度范围值为:2.3~4.8mg/m3;4#热镀锌酸洗(5#厂房)废气排放口HCl浓度范围值为:3.2~9.6mg/m3;1#冷轧带钢酸洗(8#厂房)废气排放口HCl浓度范围值为:6.2~8.9mg/m3;2#带钢酸洗(8#厂房)废气排放口HCl浓度范围值为:5.2~6.9mg/m3 | |
3 | 双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中相关要求 | 再生焙烧过程、废酸罐、再生酸罐、新酸罐废气:焙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双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分离出Fe2O3颗粒物后,再同储罐呼吸口废气一同进入1台冷凝装置+酸雾吸收塔进行处理后,由32m高排气筒(DA023)排放 | 本项目酸再生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NOx、HCl浓度范围值分别为:8.5~12.3mg/m3、未检出、79~91mg/m3、20.2~25.3mg/m3 | |
4 | 塑烧板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中相关要求 | 氧化铁粉输送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由32m高排气筒(DA024)排放 | 本项目氧化铁粉运输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范围值为:3.5~5.8mg/m3 | |
5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 2t/h蒸汽锅炉加装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9m高排气筒(DA021)排放 | 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NOx浓度范围值分别为:3.4~4.7mg/m3、未检出、25~28mg/m3 | |
6 | 冷凝装置+酸雾吸收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 | 8#厂房设置2条带钢酸洗线,每条生产线酸洗过程和循环酸罐呼吸口废气经各自冷凝装置+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各自19m高排气筒(DA014、DA015)排放 | 1#冷轧带钢酸洗(8#厂房)废气排放口HCl浓度范围值为:6.2~8.9mg/m3;2#带钢酸洗(8#厂房)废气排放口HCl浓度范围值为:5.2~6.9mg/m3 | |
7 | 油雾净化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环境局关于印发独立石灰窑等五个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环气[2019]2号)中相关要求 | 8#厂房设置2条带钢冷轧线,每条冷轧线轧钢过程产生的油雾经各自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各自19m高排气筒(DA017、DA018)排放 | 本项目1#冷轧轧钢(8#厂房)废气排放口油雾浓度范围值为:0.338~0.537mg/m3;2#冷轧轧钢(8#厂房)废气排放口浓度范围值为:0.340~0.522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生产设备基础加装减振垫,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风机安装消声器 | 本项目四厂界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0dB(A)~61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2dB(A)~5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设1座危废间,面积为100m2 | 本项目**3座危废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危废暂存间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 | |
2 | 酸洗房内基础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层厚度为15cm,酸洗槽、水洗槽全部位于地面之上,距地面1.5m,并设置统一围堰、导流沟,围堰内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 酸洗房内基础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层厚度为15cm,酸洗槽、水洗槽全部位于地面之上,距地面1.5m,并设置统一围堰、导流沟,围堰内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 |
3 | 废酸再生车间废酸、新酸、再生酸罐区设置统一围堰(容积不小于围堰内所有设备液体总和的10%且不小于围堰内单个最大储罐/生产装置的储存量)、导流沟,酸再生车间地面设置导流沟;围堰、导流沟、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围堰内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 | 废酸再生车间废酸、新酸、再生酸罐区设置统一围堰(容积不小于围堰内所有设备液体总和的10%且不小于围堰内单个最大储罐/生产装置的储存量)、导流沟,酸再生车间地面设置导流沟;围堰、导流沟、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围堰内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 | |
4 | 钝化槽架空设置,并设置统一围堰,围堰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围堰内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 | 钝化槽架空设置,并设置统一围堰,围堰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围堰内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 | |
5 | 乳化液槽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槽内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 乳化液槽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槽内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 |
6 | 污水处理站 各池体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池底和池壁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 污水处理站 各池体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池底和池壁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 |
7 | 事故池(兼顾初期雨水收集池) 池体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池底和池壁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 事故池(兼顾初期雨水收集池) 池体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池底和池壁涂敷3层环氧树脂,2层玻璃布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 | |
8 | 冷却水池、氧化铁粉库、氨分解炉地面 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渗透系数≤1.0×10-7cm/s | 冷却水池、氧化铁粉库、氨分解炉地面 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渗透系数≤1.0×10-7cm/s | |
9 | 各厂房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渗透系数≤1.0×10-7cm/s | 各厂房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防渗层厚度为15cm,渗透系数≤1.0×10-7cm/s | |
10 | 液氨钢瓶储存区 设置自动检测报警装置及喷淋水设施,设有冷却水池,渗透系数≤1.0×10-10cm/s | 液氨钢瓶储存区 设置自动检测报警装置及喷淋水设施,设有冷却水池,渗透系数≤1.0×10-10cm/s | |
11 | 盐酸储罐 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 盐酸储罐 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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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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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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