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臭氧水治疗仪、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低温等离子体多功能手术系统及脊柱手术器械包、电动骨组织手术设备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1 09:00:00,更正为:2024-08-0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01 09:00:00,更正为:2024-08-05 09:00:00。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第一项“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第二项“产品质量及供货保障”评分内容现更正为:
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 | 52.36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大点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进行评审并评分:(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2.36分(共计68项),每负偏离-项扣0.77分,正偏离不加分;(2)带“★”号技术条款(共计6项)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
产品质量及供货保障 | 2.64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保障以及供货渠道来源是否正规且能得到有效保障等情况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2.64分;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1.7分;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产品参数:带“★”号不得偏离技术条款及未标注符号的技术条款进行调整。
(3)原招标文件合同模板进行改造,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范本嵌入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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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
联系方式:0593-****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开发区北**路9号**曙光城28幢二单元605室
联系方式:189****66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康辉
电话:189****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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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