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勤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产业园普田路新建接入35kV线路工程(项目编号NNZC2024-C2-260262-GXQP )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宾州产业园普田路**接入35kV线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合同文本 ” | 11.价格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 11.价格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合同文本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工程款分三期支付,第一年支付工程总价格35 %,第二年支付工程总价格的65 %;第三年支付工程总价格的100%。 (2)成交供应商在申请付款时将付款申请和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成交供应商在申请付款时将付款申请和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 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③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n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政府采购网),http://ggzy.****.cn/nnggzy/(**公共**交易平台(**﹒**))。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基地六号楼
联系方式:0771-****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岭路16号荣和金座7楼702室
联系方式:0771-****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丽敏
电 话:0771-****36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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