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代理服务费金额:4.3800(万元),更正为:4.365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更正为:吉****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920,000.00元,更正为:2,910,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三条 成****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区**大街1597号
联系方式:0475-****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通****办事处黄金大厦8层801室
联系方式:0475-****1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鑫林
电话:0475-****111
****
2024年07月19日
****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结果公告
合同包1(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
**** | ****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一路15号5幢6、7、8、9层(存在多址信息)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920,000.00元 | 88.27 |
合同包1(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
服务类(****)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 |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 依据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1年内交付 |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 2,920,000.0000 |
侯立国(采购人代表)、景学琴、白洁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价为基数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规定的费率及指导标准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度食品抽样检验检测): 4.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1)**惠康****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存在填写错误情形,错误情形是按照货物类声明函填写。
(2****监测中心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存在填写错误情形及内容漏填,错误情形是按照货物类声明函填写,漏填采购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依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项“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填写正确和完整的数据信息,内容存在错误、漏填和虚假信息的将导致承诺无效。”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39.****.103/zcdservice/zcd/neimeng。
名称:****
地址:**区**大街1597号
联系方式:0475-****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通****办事处黄金大厦8层801室
联系方式:0475-****1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鑫林
电话:047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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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