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焚烧处置20000吨危险固废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项目名称:****年焚烧处置20000吨危险固废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址:**市长江镇规划路1号;
项目概况:《****年焚烧处置20000吨危险固废项目》已验收后稳定运行满5年,“**九洲”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对该项目验收后全厂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0513-****05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工
联系电话:025-****3362
邮箱:"mailto:****@yuanhenghj.com">****@yuanhenghj.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项目委托→签订项目合同→评价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编制后评价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项目建设内容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气、声等环境影响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得出项目实际建设与现有环评结论是否一致可行,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请公众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