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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第三方对2024年度上半年工程
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的公告
为****市委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通知》(邢办字〔2022〕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的知悉度,现将计划委托第三方对2024年度上半年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公告如下:
一、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的名称
1.**县2024年乡村道路及路灯建设项目。2024年4月9日,县审批局批准招标(平行审招标〔2024〕8号),已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招投标。
2.**县2023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4月10日,县审批局批准招标(平行审招标〔2024〕9号),已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招投标。
二、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的概况
1.**县2024年乡村道路及路灯建设项目,项目中标总价2432.90952万元。建设地点为翟刘庄、寺头、东田固、艾村等66个村,共共**街道(出村路)15314平方米;翻建街道(出村路)47765.5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149405.07平方米、硬化水泥便道14708平方米、硬化巷道20176.2平方米、铣刨平铺沥青路面24533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951盏。项目分7个标段。工程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建设期7个月。
2.**县2023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中标总价款703.956325万元。建设地点王杨村、油召二村、后田庄、前马庄等油召乡14个村。共共翻建街道13175.5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42518.5平方米、硬化水泥便道15980平方米、硬化巷道6744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30盏、铺设路沿石6240米、平整道路用土方量2001立方米。项目分5个标段。工程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建设期7个月。
三、竣工结算审核项目进展情况
1.**县2024年乡村道路及路灯建设项目,7月份已经入场施工,预计9月中下旬将有部分标段施工完毕,进入验收环节。
2.**县2023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月份已经入场施工,预计9月中下旬将有部分标段施工完毕,进入验收环节。
四、拟选定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第三方的有关事宜
为使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公平、公正、合理,现计划委托第三方对**县2024年乡村道路及路灯建设项目**乡县2023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别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公开选聘2家竣工结算审核机构,每个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的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从事竣工结算审核业务的营业场所、相应资金和资质;
(二)有能够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文件和组织竣工结算审核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竣工结算审核机构与我局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在工程竣工核算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诚信记录。
五、报名材料
(一)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二)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人员简介、企业荣誉、近三年工作业绩、服务方案、****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及报价单。
以上所述的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所有材料进行密封包装。
四、选聘办法
需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名且均符合条件,****公司实力、企业荣誉、企业业绩、代理报价等进行综合评议,通过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机构单位。
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用。
1.**县2024年乡村道路及路灯建设项目,最高限价为8.5万元,报价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2.**县2023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最高限价为2.46万元,报价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二)本项目签订《竣工核算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行审核费用的拨付。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至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止,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无效)
(二)报名地点:****
联系人:董瑞松 联系电话:177****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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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