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2024年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峨教发〔2024〕28号)精神,按照我校2024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完成我校2024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工作,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和期限
(一)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肉类;第二包:蔬菜类;第三包:粮油、面粉及干杂调料鸡蛋品类;第四包:水产品及速冻产品类;第五包:点心类;第六包:水果类;第七包:牛奶类;(同一企业或单位只能投标一项,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项目采购期限及控价
合同期为壹年。
控制价为按实结算,采购单价为在****询价小组市场询价价格的基础上予以下浮比例(详见遴选文件)。
二、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参照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各包均适用)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流通类企业的须提供猪肉生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1包适用)
2.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材料。(第4包、第7包适用)
2.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第3包、第5包适用)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各包均适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投标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6:30
2.地点:****(银河街19号)
3.联系人:童老师
4.联系电话:0833-****080、183****9813
四、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9:30
地点:****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不是法人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并盖单位鲜章)。
2.报名时领取“遴选文件”电子档(自带U盘拷贝)。
3.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天,在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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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