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以工代赈)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4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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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以工代赈)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4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