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开发区铝加工产业园青年公寓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议。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开发区铝加工产业园青年公寓项目(EPC)
2、项目代码:2312-410329-04-01-460784
3、招标编号:伊建招备【2024】18号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开发区铝加工产业园青年公寓项目(EPC),项目总投资约28887.3万元。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9402.20㎡(约合44.1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3087.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856.23㎡,地下建筑面积10231.48㎡。建筑基底面积7818.84㎡,建筑密度26.59%,容积率1.798。机动车停车位约26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约1030辆。
主要建设人才公寓9栋,服务用房1栋,保障性住房约1100套,同时配套完善项目区内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基础设施。
2、招标模式及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支护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二次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18个月。
5、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9、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8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4年07月09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一室(主场)、****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副场)
3、复议日期:2024年07月12日
4、复议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一室(主场)、****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副场)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主场:****委员会主任)、陈**、韩夏飞、马江江、冯峰;副场:周辰皓、申随水、王兴梅、张江辉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2日。
2、复议结果公示期: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8日。
3、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六、定标情况:
****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复议)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2024年07月19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价:****15455.00元(其中:施工费:****54963.00元、施工费率:97.96%、勘察费及支护设计费:230231.00元、设计费:****261.00元)
中标人地址:**市**区红松园北里2号(联合体牵头人);**省**市郑东新区民生路1号(联合体成员)、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12层(联合体成员)
计划工期:18个月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陈石伟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京111********01170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姓名:金德仁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京111********01178
设计负责人姓名:常**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1577
勘察负责人姓名:王建龙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00342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共计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九、其他补充事项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白沙镇产业集聚区东园1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79-****500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79-****9128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胡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8911
2024年07月19日
评标报告.pdf评标委员会信用承诺书.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