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配套小学、道路投融建一体化
招标答疑
一、修改、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76页的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第一点要求提供完整的优化方案图纸,但目前招标文件中仅提****小学及配套道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招标人进行修改。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0分),评审子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和标准、子项目评分(分)及权重,修改为: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1.工程详细说明 | 投标人对本项目总体设计和总承包进行分析和说明得60分,对项目总体设计和总承包的理解思路,思路理解清晰,具有先进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C1(满分100分) | D1=25% |
2.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方案进度控制计划和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的得60分,进度控制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细致、得当且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C2(满分100分) | D2=25% |
3.整体方案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项目概况等基本内容的得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整体方案与总体布置与环境融合的程度分别评分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C3(满分100分) | D3=25% |
4.重点、难点分析 | 投标人提供对项目面临的主要问题、重点及难点的判断梳理及解决的方法措施,得60分。根据可操作性、合理性方面进行横向比较,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C4(满分100分) | D4=25% |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已完成的设计图纸内容相应删除。
2、问: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均未要求投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3.获奖业绩均设置了加分项,违反了《**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的要求,即“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议删除此项。 二、** BIM 技能等级证书应****保障部或中国图学学会颁发均可,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3.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 BIM 技术人员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设计的单位拥有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 BIM 技能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且人数在 10 个(含) 及以上的,得 1 分。(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 模型的招标项目)”不能仅限于中国图学学会,建议修改此项。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资格要求“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该项违反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第七条中“第六条 ****机关应当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建议删除此项。
答:一:招标文件质量要求修改为“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设计奖。(2)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3)采购: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二:** BIM 技能等级证书,****保障部或中国图学学会颁发均可。即项目管理机构第2点修改为“2.配备BIM技术人员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设计的单位拥****保障部或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BIM技能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且人数在10个(含)及以上的,得1分。(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
三:删除招标文件其他资格要求中“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6、7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未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执行,该项设置违反了闽建筑〔2023〕28号文“(五)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的招标项目,涉及工程总承包的评审因素应当严格按照省厅的工程总承包有关规定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议修改。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3.项目管理机构中“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的得 1 分,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拟派出的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具备相应专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②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 该项设置违反了闽建筑〔2023〕28号文“(四)严格规范加分项设置。项目管理人员加分项应当采用“分档”设置,保持各档次分值均衡、合理。”建议修改。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项1.企业实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审计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5 亿元的,得 3 分;营业收入≥10 亿元的,得 4 分;营业收入≥15 亿元的,得 5 分。营业收入<5 亿元的,不得分。 ”①本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的总投资约3.89亿元。设置条件过高。②此加分项表述存在疑义,若营业收入为13亿,即属于≥5 亿元又属于≥10 亿元的,请明确。且文件设置营收作为得分项违反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第七条中“(四)根据经营主体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建议删除。
答:1.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0 %(含8%,不含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6、7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改为:
5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0 %(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暂定金额: / 元, 设计费:404.56万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指的是工程总承包部分的最高限价。 | |
6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7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2分) | 投标报价评分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 其中: 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3;当ai>A时,Q=6。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3.项目管理机构中1.修改为“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满足以下①或②要求的得0.5分,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的得1 分,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拟派出的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具备相应专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②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
3. 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项1.企业实力,调整2.存款证明分值为10分,即“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银行****银行存款证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60日历天内(含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连续5个****银行每日存款额累计达到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二、招标文件中“定标方法”修改为“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不少于5名,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数量法”****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1名。”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8月06日09:00:00。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4年08月06日09: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五、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