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发〔2021〕14****政府****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和《****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中心及部分相关资产租赁价格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心及部分相关资产租赁价值评估
二、项目概况
1.****中心可租赁资产共计7宗,房屋面积约30490.18㎡。
2.**珍泉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房屋面积800.12㎡。
3.**珍泉小区1****商铺672.76㎡,6幢1单元1层商铺672.76㎡,两幢共计16间。
4.****停车场,面积停车场占地面积6780㎡,车位133个。
5.****停车场,面积停车场占地面积6119.28㎡,车位132个。
6.****管所宿舍4间,面积约210㎡。
7.****管所粮食仓库及相关配套用房4幢,面积约8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文化中心及部分相关(1至7)资产租赁价值评估进行评估,并出具最终的资产租赁价值评估报告书。
时限要求:上述资产由中选机构在中选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评估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质量要求:评估技术和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估计价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并对评估技术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服务所需的工具、物资、交通、食宿、快递由中选机构自行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三、服务费用
按照《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09〕19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拦标价为2万元人民币,以不超过2万元进行下浮报价,最低价中选。
四、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基本条件
(一)须具备财政部门发放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书。
(二)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在3年以上,且最少有3次为国有企业服务业绩。
(三)近三年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对不满足报名机构基本条件要求的,报名材料无效。
五、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财政部门发放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四)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六)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周期、服务承诺等);
(七)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八)项目人员配备;
(九)企业业绩(最少有3次为国有企业资产租赁价值评估服务业绩);
(十)报价函;
(十一)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报名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密封。
六、评估机构选择办法
(一)资格审查
公****小组****小组,并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审查的评估机构达到三家及以上,采取价格中评协〔2009〕199号)的相关规定以2万元为拦标价,进行下浮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价。若通过审查的评估机构不足三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公示结果
评选出的候选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完成评估工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4日。
(二)公告地址:****公司官网;
(三)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2022年7月24日下午17:00。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正本壹份)邮寄或专人送至**街道一清路26号附院****203办公室。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35****2032
(五)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
项目名称:****中心及部分相关资产租赁价值评估,同时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盖公章签字的原件PDF电子版发送至****@163.com邮箱。
(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造成报名作废。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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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