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一)[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7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07月22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中鉴****公司 | **省****公司 |
投标报价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3.042元/Wp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0914元/Wp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2.921元/Wp |
质量目标 | 消除质量通病,确保优良,争创优质 | 满足甲方提出的性能及质量要求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综合得分 | 93.95 | 72.28 | 70.41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张晓峰 一级建造师 (陕161********00721) | 张必明 二级建造师 (川251********08682) | 熊作词 二级建造师 (豫241****46889)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钟一觉
联系电话:137****9914
联系地址: **市**区珠江东路28号**金融大厦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司
联系电话:020-****3686
联系地址:**市**区珠江东路28号**金融大厦
招标人:****
2024年07月19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二)[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7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07月22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鉴****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45元/Wp﹒年 大修费用: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0元/Wp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40.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60.00%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366元/Wp﹒年 大修费用: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89元/Wp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25.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75.00%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55元/Wp﹒年 大修费用: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5元/Wp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31.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69.00% |
质量目标 | 保证电站安全可靠性,提高电站的发电量。 | 不断优化发电运行质量,完成委托方下达的发电量、系统效率、厂用电率等电能指标计划。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综合得分 | 85.65 | 71.05 | 67.11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秦新生 一级建造师 (豫141********24760) | 张必明 二级建造师 (川251********08682) | 蒲 建 一级建造师 (陕165****16639)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钟一觉
联系电话:137****9914
联系地址: **市**区珠江东路28号**金融大厦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司
联系电话:020-****3686
联系地址:**市**区珠江东路28号**金融大厦
招标人:****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