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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项目
招 标 文 件
投标前须知
01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下午15时。
02 递交形式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盖章发至****@meikesolar.com,需包含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放入同一邮件中发送,技术标中不能体现价格。
03 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请于 2024年 7月25日上午 11时前电汇至我司指定账号,汇款时注明“云****电站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将付款凭证发至我司经办人确认。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明珠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109668866
如中标,则投标保证金2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另在双方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补交180万(合计200万)一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网发电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未能中标,我司在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中标但拒签合同的则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部没收。
04 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人:****(以下简称“**美科”)。
(2)招标条件:通过招标选择具有技术和市场能力的投资人,****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3)招标内容:利用**美科厂房屋顶约24万㎡(101单晶厂房、104固废仓库,最终面积按实际勘察结果以及设计方案确定)屋顶开发建设光伏发电****电站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设备。
(4)项目概况:投标人与**美科或**美科指定的第三方采用**开发模式(****公司,**美科或**美科指定的第三方参股10%,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美科或**美科指定的第三方零溢价退出),在**美科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规划、设计、备案、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并网设计验收及所有手续办理、运营期间的运营维护。
(5)项目地址:**省红****开发区****48GW****基地。
05 招标范围
(1)投标人应利用招标人建筑物屋顶投资、规划、设计、****电站及其配套设施。
(2)规范建设方式:本项目的中标人须与**美科或**美科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开发**协议》,由中标方负责筹融资并实施规划、设计、报批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并网设计验收、运营期间的运营维护。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之配套的土建工程、太阳能电池板、支架、逆变设备、汇流箱、高低压设备、输电线路、计量设备、监控保护设备等设施,并完成工程验收,达到正常使用、运营条件。
(3)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有)、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配合招标人做好限额设计并提供相关分析指标)、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主设备、配套设施设施、配套软件等采购以及安装调试等内容、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监理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消防规范做好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调试)、交接试验、建设工程相关保险、停电、通电及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等直至验收合格通电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合约期内的屋顶维护及修缮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
06 项目要求
(1)须使用**美科指定品牌组件;
(2)项目建成后,**美科或**美科指定的第三方按****公司;
(3)项目建成后绿证、CCER等绿电权益全部归属**美科,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
(4)**经营年限25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拆除复原或将本项目投资的软硬件设备无偿划归招标人所有。
(5)电网接入模式:以供电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美科承诺:根据其生产运营情况,优先消纳本项目所发电量;
(6)25年租金分两次完成支付(双方**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进场开工前完成剩余90%的支付),租金从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49年12月25日止。
(7)购买受益人为招标方的第三者责任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标方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公司股权转让或变更给其他投资主体;项目建成后,中标方在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
07 质量标准与要求
(1)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安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投标人须服从**美科管理制度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2)符合《****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光伏发电工程电气设计规范》(NB/T 10128-2019)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满足功能要求并通过建设单位的审批(如有)。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建设单位的审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及后续设计服务需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州及电力行业、能源主管部门现行相关规范及规定,并对提供的所有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10.1-20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及国家、**省、**州及电力行业、能源主管部门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政策性文件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验收审核并交付使用,一次性验收合格。(4)如在工作过程,国家、地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更新新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强制性标准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按最新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实施。
08 资质证明
以下证明材料请在报名邮件中提供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相关业绩需要提供:投标人至少具备3个投资建设且自持、****电站,容量须达到30MWp。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项目合同、资产持有证明材料(合同中须标识出资产自持条款,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资产自持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和并网验收报告(并网验收报告须有供电主管部门盖章),以及2019年以来项目在运营的证明材料(可由项目业主或供电主管部门出具;或提供电费发票,若收款人不是投标人还需提供收款人与投标人的股权关系)。如有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也可附上。业绩资产需由投标人全资或控股持有(提供资产证明),以上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
注:上述企业业绩考察范围包括:投标人或其所属的实际控制人下****公司****公司****公司),如有符合范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计取。实际控制人、母子公司股权关系等,均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工商登记确认资产归属的证明材料。
(3)财务证明:截止至2024年6月,投标人总资产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存款余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4年6月1日至今任一日存款余额大于5000万的存款证明。
注:提供有效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公司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可提供股东实缴出资额作为评审依据),****银行或具有****公司开具的投标人存款余额证明。若为外币,按****银行公布的汇率进行折算。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n)网站检索,****小组结果为准。
09 本项目组件
光伏组件(中标单位根据以下商务条件采购光伏组件)
(1)组件型号:美科MK-OET-BDN-580/585 N型单晶Topcon双玻组件。
(2)单瓦价格:人民币0.85元/Wp(出厂价,不含运费)。
(3)付款要求:双方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组件预付款,项目获得电网接入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组件全额货款。
10 投标函
投标方需同时填写投标函二(不限制组件品牌的投标函),并在填报的设备品牌清单中明确拟采用的组件品牌及价格(不含运费)。
11 其他优势条件
如投标人有提供给**美科的其他优势条件,可另行附件说明。
12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186****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