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第三次)(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对的批复》达市发改审〔2023〕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达市自然资规函【2024】4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碑庙镇、**镇、梓桐镇、金石镇。
2.2 项目规模:在全区选取11处险情紧迫、已完成前期勘察(施工图)设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采取主要工程措施为抗滑桩、挡土墙、排水沟等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5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注册专业不限)
二级及以上(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类似项目是指: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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