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为有力有效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广应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重点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猕猴桃,同时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需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可为小农户提供有效稳定的猕猴桃果园产前、产中、产后及粮食耕、种、防、收服务。项目将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数量和质量进行补贴,补助标准在核定的市场价格区间内确定,原则上作业亩均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市场价格的30%或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
二、遴选范围
县域内服务型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必备条件
1.具有2年以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2.服务组织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械库棚,规模在2000㎡以上。有明显的服务标识,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50台/套以上,专业农机操作员20人以上,驾驶员持证上岗。
3.已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登记注册地为**并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资料明细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复印件。
3.**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4.服务合同、作业单、补贴发放花名册。
5.服务组织营业执照2024年工商年检报告。
6.服务组织纳税信用等级证明(D级以上)。
7.影像资料(含库房、农机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
8.其他佐证材料。
五、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均可申报,不申报者不纳入项目实施主体认定范围。
2.现场核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的服务组织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3.综合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承担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
六、报名时间
自2024年7月19日8:00起7月25日18:00止,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叶华
联系电话:0917-****801 177****7805
联系地址:****工作站****服务中心)
****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