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云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安、光梁子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和农用地征转报批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源电力****中安、光梁子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和农用地征转报批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中安、光梁子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和农用地征转报批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云****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94.800000 | 238.800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10022B、2025年12月31日 |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甲级、087009、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陈永志 | 寸待传 | ||
业绩 | 1、**省**市**阿柱田光伏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2、**省**市**爱华光伏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3、**省**市****坎光伏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4、华**葫芦地光伏项目使用土地相关前期专篇编制服务、******公司 5、**县德党镇126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集团有限公司 6、沧源**华能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局有限公司 7、**市沧源县沧源永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技术服务、****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8、元江县干坝、普力冲两座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勘测定界及农用地转用报件编制、报批技术服务、元江****公司 9、大朝**林业光伏二期、茂兰林业光伏发电项目勘测定界及农用地转用报件编制、报批技术服务项目、云****公司 10、华能**鱼和(220MW)光伏发电项目选址踏勘报告及项目选址意见书技术服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9 11、**省**州**市后山村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服务、华能澜沧江(****公司、2023.12 12、**省**州**县长坪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服务、华能澜沧江(****公司、2023.12 13、**省**州****电站用地预审报批服务、华能澜沧江(****公司、2023.12 14、**省**市**区南屏西(60MW)光伏发电项目、**省**市**区那丙田(160MW)光伏发电项目土地报批(永久用地)技术服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9 15、景谷县****电站土地预审组件报批(含勘测定界及建设用地报批)项目和土地测绘项目服务、国****公司、2023.9 16、****电站二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专题报告编制、****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2 | 1、**市**区角家****电站选址踏勘论证、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报件服务技术服务、********公司 2、华润电力******100MW“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供地及不动产权证办理技术服务、华润新能源****公司 3、**能投新****公司**州**县博厚光伏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勘测定界及征转报批服务、**能投新****公司 4、**宁蒗金姑窝子60MW复合型光伏用地报批咨询服务、****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5、京能(****公司****元江县邑拉75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技术服务、京能(****公司、2023.9.7 6、**省**市寻甸县光伏项目勘测定界及农用地转用报件编制、报批技术服务项目、寻甸****公司、2024.2.6 7、**省**市寻甸县光伏项目选址踏勘论证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用地调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件编制、报批项目(第二次)、寻甸****公司、2024.3.22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11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申玉战 电话:010-****7286
邮箱:****0391@chnenergy.****.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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