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域潇锆钛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锆钛矿精选项目(辐射环境影响)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82MA21XR2D4K | 建设单位法人:吕艳 |
盛海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开发区**港特钢新材料产业园南港**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处理60万吨锆钛矿精选项目(辐射环境影响)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1-伴生放射性矿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919-B9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港特钢新材料产业园南港**侧 |
经度:120.79211 纬度: 33.20631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0 |
苏环审〔2022〕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2MA21XR2D4K001W |
2024-05-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550 |
15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982MA21XR2D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82MA21XR2D4K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中心 |
911********693125F | 竣工时间: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anboer.****.cn/html/1//gongshizhongxin/yanshougongshi/38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钛精矿36万吨/年、锆英砂4万吨/年、金红石1.3万吨/年、石榴石8万吨/年、独居石1.5万吨/年、****铁矿3.2万吨/年和尾砂(石英石)6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实际产能主要为32.4万吨钛精矿、3.2万吨锆英砂、1.17万吨金红石、7.2万吨石榴石、1.35万吨独居石、2.88****铁矿、5.7万吨尾砂(石英石)。 |
达到设计产品产能9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选矿工艺主要为物理选矿,包括磁选、电选和重选(摇床)等,基本原理为:锆英砂具有非导电性和无磁性,金红石具有导电性和无磁性,独居石具有非导电性和弱导磁性,钛铁矿具有导电性和有磁性。利用各矿石的导电、导磁性的不同,可以通过磁选****铁矿、钛精矿和不导磁矿混合物。其中,****铁矿直接作为副产品出售,钛矿须进一步磁选,得出钛精矿产品。不导磁的锆英砂、金红石及尾砂(石英石),利用物矿比重差异,采用重力摇床将不导磁的锆英砂、金红石及石英砂分离,获得锆英砂中矿、金红石中矿及石英砂。各中矿再经过多次干式磁选和多次电选,得到各自精矿。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选矿工艺主要为物理选矿,包括磁选、电选和重选(摇床)等,基本原理为:锆英砂具有非导电性和无磁性,金红石具有导电性和无磁性,独居石具有非导电性和弱导磁性,钛铁矿具有导电性和有磁性。利用各矿石的导电、导磁性的不同,可以通过磁选****铁矿、钛精矿和不导磁矿混合物。其中,****铁矿直接作为副产品出售,钛矿须进一步磁选,得出钛精矿产品。不导磁的锆英砂、金红石及尾砂(石英石),利用物矿比重差异,采用重力摇床将不导磁的锆英砂、金红石及石英砂分离,获得锆英砂中矿、金红石中矿及石英砂。各中矿再经过多次干式磁选和多次电选,得到各自精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湿矿烘干车间1号烘干炉-1#排气筒、湿矿烘干车间2号烘干炉-2#排气筒、湿矿烘干车间3号烘干炉-3#排气筒、湿矿烘干车间4号烘干炉-4#排气筒、钛矿干磁车间-5#排气筒、石榴石独居石车间和锆英电选车间-6#排气筒的有组织粉尘均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至大气环境;干式选矿车间产生无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封闭、集尘罩收集。生产废水经自然沉淀+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全部循环利用。所有涉及物料的工序(原料钢仓内)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自然排风外排至大气环境。所有涉及物料的工序产生的γ辐射采用增大距离、缩短工作时间、分区管理、控制区设置屏蔽墙体等。 | 实际建设情况:湿矿烘干车间1号烘干炉-1#排气筒、湿矿烘干车间2号烘干炉-2#排气筒、湿矿烘干车间3号烘干炉-3#排气筒、湿矿烘干车间4号烘干炉-4#排气筒、钛矿干磁车间-5#排气筒、石榴石独居石车间和锆英电选车间-6#排气筒、钛矿精细车间和锆英金红精细车间-7#排气筒的有组织粉尘均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至大气环境;干式选矿车间产生无无组织粉尘采取车间封闭、集尘罩收集。生产废水经自然沉淀+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全部循环利用。所有涉及物料的工序(原料钢仓内)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自然排风外排至大气环境。所有涉及物料的工序产生的γ辐射采用增大距离、缩短工作时间、分区管理、控制区设置屏蔽墙体等。 |
钛矿精细车间和锆英金红精细车间配备了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同时新增1根20m排气筒;减少钛矿精细车间和锆英金红精细车间无组织粉尘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三)粉尘废气采取除尘抑尘等措施,确保排放粉尘废气中铀、针总量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做好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辐射防护措施,避免撒漏造成的污染。 (五)本项目产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六)独居石仓库采取防雨、防尘、防渗等措施,需满足《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要求。 (七)本项目产生的尾砂矿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做好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公司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2.公司制定有《辐射岗位人员培训、个人剂量与健康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计划为重点岗位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已配备工作服、手套,防护口罩等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禁止在车间内吸烟、进食。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小于约束值5mSv/a;公众成员剂量小于约束值0.1mSv/a。 3.各工序有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根据监测数据,气载流出物排放满足相关限值要求。 4.公司制定了原料及产品运输辐射防护制度,并采取加盖篷布、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避免造成原料及产品的撒漏污染。 5.本项目产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6.独居石仓库具备防雨、防尘、防渗等,满足《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要求。 7.公司每次处理尾砂(石英石)时,对其238U、232Th、226Ra核素进行监测,满足《可免于辐射防护监管的物料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GB27742-201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等要求后,用于建筑材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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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 | ****处理站采用“自然沉淀+絮凝沉淀+酸碱中和”工艺 | 原料锆钛矿第一道螺旋分级产生的含砂废水和精矿清洗车间产生的浮选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 |
2 | 循环水池 | / | 建设循环水池 | 项目其它工艺废水直接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回用 | |
3 | 雨水池 | / | 建设雨水池 | 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池中,经沉淀后回用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湿矿烘干车间1号烘干炉-1#排气筒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外排至大气环境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湿矿烘干车间排气筒1#钍、铀总量排放浓度为1.15×10-5mg/m3,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钍、铀总量:0.1mg/m3”的限值要求。 | |
2 | 湿矿烘干车间排气筒2#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外排至大气环境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湿矿烘干车间排气筒2#钍、铀总量排放浓度为1.39×10-5mg/m3,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钍、铀总量:0.1mg/m3”的限值要求。 | |
3 | 湿矿烘干车间排气筒3#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外排至大气环境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湿矿烘干车间排气筒3#钍、铀总量排放浓度为1.16×10-5mg/m3,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钍、铀总量:0.1mg/m3”的限值要求。 | |
4 | 湿矿烘干车间排气筒4#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外排至大气环境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湿矿烘干车间排气筒4#钍、铀总量排放浓度为1.26×10-5mg/m3,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钍、铀总量:0.1mg/m3”的限值要求。 | |
5 | 钛矿干磁车间排气筒5#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外排至大气环境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钛矿干磁车间排气筒5#钍、铀总量排放浓度为2.93×10-5mg/m3,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钍、铀总量:0.1mg/m3”的限值要求。 | |
6 | 石榴石独居石车间和锆英电选车间排气筒6#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外排至大气环境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石榴石独居石车间和锆英电选车间排气筒6#钍、铀总量排放浓度为2.12×10-5mg/m3,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钍、铀总量:0.1mg/m3”的限值要求。 | |
7 | 钛矿精细车间和锆英金红精细车间排气筒7#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外排至大气环境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钛矿精细车间和锆英金红精细车间排气筒7#钍、铀总量排放浓度为2.33×10-5mg/m3,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规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钍、铀总量:0.1mg/m3”的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原辅料存放区、事故池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7cm/s | 地面均采用30cm混凝土做硬化处理,表面再涂1cm厚的防水涂料进行防腐防渗 | |
2 | 钛矿湿磁车间、锆英螺旋溜槽车间、锆英摇床车间、精矿清洗车间、雨水池、循环水池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7cm/s | 地面均采用20cm混凝土做硬化处理,表面再涂1cm厚的防水涂料进行防腐防渗 | |
3 | 湿矿烘干车间、钛矿干磁车间、石榴石独居石车间、锆英电选车间、钛矿精细车间、锆英金红精细车间、原料钢仓、产品钢仓、石榴石独居石产品存放区、锆英金红产品存放区、****铁矿产品存放区、尾砂(石英石)存放区渗透系数不大于1×10-5cm/s | 15cm混凝土垫层+2cm水泥抹平+易去污的瓷砖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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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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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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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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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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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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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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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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