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吨新材料精密智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区新登镇新登新区6号路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30亿元,新征土地面积418.3275亩,总建筑面积384929.2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吨新材料(大型风电法兰和锻件23万吨、高精度工业法兰29万吨、高精度电梯导轨40万吨和不锈钢管8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敏感目标一览表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 X | Y | |||||||||||
| 包秦村 | 764245.28 | ****775.00 | 居民区 | 二类区 | 西 | 380 | ||||||
| 新堰村 | 764367.02 | ****454.40 | 居民区 | 二类区 | 西南 | 950 | ||||||
| **村 | 764960.08 | ****173.44 | 居民区 | 二类区 | 南 | 1330 | ||||||
| 官山村 | 766746.94 | ****581.45 | 居民区 | 二类区 | 东北 | 1400 | ||||||
| 上旺村 | 765607.01 | ****808.11 | 居民区 | 二类区 | 南 | 1400 | ||||||
| **村 | 763281.39 | ****363.51 | 居民区 | 二类区 | 西北 | 1400 | ||||||
| 官塘村 | 762945.47 | ****813.47 | 居民区 | 二类区 | 西南 | 2200 | ||||||
| 上山村 | 767340.89 | ****145.12 | 居民区 | 二类区 | 东南 | 2250 | ||||||
| 乘庄村 | 764318.89 | ****132.12 | 居民区 | 二类区 | 南 | 2420 | ||||||
| 唐昌村 | 763854.13 | ****747.12 | 居民区 | 二类区 | 西北 | 2800 | ||||||
| 昌东村 | 769842.95 | ****796.34 | 居民区 | 二类区 | 东南 | 3750 | ||||||
| 潘堰村 | 760430.83 | ****182.36 | 居民区 | 二类区 | 西南 | 4350 | ||||||
| 湘主村 | 760139.98 | ****886.96 | 居民区 | 二类区 | 西 | 4480 | ||||||
| 双江村 | 764229.71 | ****957.57 | 居民区 | 二类区 | 南 | 4600 | ||||||
| **村 | 763673.55 | ****901.45 | 居民区 | 二类区 | 西南 | 4780 | ||||||
| **幼儿园 | 764886.45 | ****090.41 | 学校 | 二类区 | 南 | 1500 | ||||||
| ****小学 | 763790.50 | ****520.65 | 学校 | 二类区 | 西北 | 1780 | ||||||
| ****小学 | 764545.58 | ****193.27 | 学校 | 二类区 | 南 | 2300 | ||||||
| ****幼儿园 | 763342.31 | ****879.50 | 学校 | 二类区 | 西北 | 2300 | ||||||
| ****中学 | 763223.48 | ****188.17 | 学校 | 二类区 | 西南 | 2650 | ||||||
| 新登中学 | 763525.14 | ****039.62 | 学校 | 二类区 | 西南 | 4600 | ||||||
| ****小学 | 763093.63 | ****028.28 | 学校 | 二类区 | 西南 | 4800 | ||||||
| ****医院 | 763642.64 | ****309.00 | 医院 | 二类区 | 西南 | 4350 | ||||||
| 序号 | 保护目标 | 功能 | 方位 | 距厂界最近 距离(m) | 规模 | 保护级别 | ||||||
1 | 水环境 | 地表水 | 渌渚江 | 工业用水区 | SW | 570 | 宽约30m | GB3838-2002中的III类 | |||||
地下水 | 评价区域内地下水环境 |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 | |||||||||||
2 | 声环境 | 声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项目厂界外200米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 | |||||||||||
3 | 生态 环境 |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等生态环境 | |||||||||||
4 | 土壤 环境 | 场地及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功能 | / | / | / | / | GB36600-2018筛选值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天然气加热炉废气收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精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1#~11#水性涂装线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补漆废气经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初期雨水经重力自流汇入厂区事故应急池内,定期由提升泵泵入浊环水系统处理后回用。净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定期排放废水进入浊环水系统。浊环水系统排污水经旋流沉淀+二次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调节+气浮+生化+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DW001)。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DW002)。因此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3、噪声
项目经隔声降噪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因此噪声对厂界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
废水 | 净循环系统排污水 | pH、SS | 循环使用,定期排放至浊环水系统 | 不外排 |
浊循环系统排污水 | pH、SS、石油类 | 浊环水经旋流沉淀+二次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
初期雨水 | pH、SS、石油类 | 收集后经预处理后用于浊环水系统 | ||
喷淋废水 | CODCr、NH3-N | 经“调节+气浮+生化+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达标排放 | |
生活污水 | CODCr、NH3-N | 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达标排放 | |
废气 | 天然气加热炉废气 | 烟尘、SO2、NOX | 天然气加热炉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标排放 |
精轧废气 | 颗粒物 |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
焊接废气 | 颗粒物 | 焊接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
抛丸废气 | 颗粒物 | 抛丸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
发泡废气 | 非甲烷总烃、MDI | 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
涂装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1#~11#水性涂装线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
补漆废气 | 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 补漆废气经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
固体废弃物 | 浊环水系统收集的氧化铁皮 | 外售,综合利用 | 无害化、**化 | |
废布袋 | ||||
废轧辊 | ||||
废轧料、废切头、废切尾 | ||||
穿孔废料 | ||||
废边角料 | ||||
废钢丸 | ||||
废泡沫边 | ||||
废耐火材料 | ||||
收集的粉尘 | ||||
浊环水系统收集的废油脂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切削液 | ||||
废机油 | ||||
废包装桶 | ||||
废活性炭 | ||||
废催化剂 | ||||
含油铁屑 | ||||
生化污泥 | ||||
漆渣 | ||||
浮渣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运 | |||
噪声 |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类风机、冷却塔等,采取以下治理措施:1、根据项目噪声源特征,要求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如选用低噪风机、空压机等,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2、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车间尽量置于远离厂界一侧;3、采取防震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垫;4、对于厂区内进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加强厂区绿化,采用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系统;5、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应及时检修。 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四周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 |||
土壤 | 为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行过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做好以下几点:(1)原料放置于原料仓库内,各类原料及固废不得露天堆放,采取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2)设置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生产车间、事故应急池、废水收集管道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水设施均做好防渗措施,降低污水泄漏造成的土壤污染风险;(3)厂区内除绿化带外,其余均进行硬化,切断污染物与土壤的接触途径;(4)在厂区绿化带内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绿色植物;(5)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土壤跟踪监测制度。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年产100万吨新材料精密智造项目选址位于**市富****开发区新登新区6号路。经环评分析认为: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准”要求。经上述分析,本环评认为,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新登镇新登新区6号路 联系人:潘海斌
联系电话:137****4806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祥园路30号乐富智慧园12幢803A 联系人:葛海泉
联系电话:131****6888
3、审批部门
单位名称:****环境局****分局)
单位地址:**市**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
联系电话:0571- ****5731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