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污水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现就****新院区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项目预算 |
1 | ****新院区污水处理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32万元 |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响应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7月22日 2024年7月29日,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花园31幢**路777号-1)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或 五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磋商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5)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
注:以上1-5项内容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磋商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对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4年8月2日14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花园31幢**路777号-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4年8月2日14时30分前整在****(****花园31幢**路777号-1)磋商,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磋商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响应答疑时间: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磋商公告发布地址:
****政府采购网 ( https://zfcg.****.cn/)
**** (http://zjhzjngc.com/)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莫女士 电话:0572-****255
地址:****花园31幢**路777号-1
质疑接受联系人:陆先生电话:0572-****025
采购人:****
联系人:秦女士
质疑接受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7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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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