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大楼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卫生院大楼修缮工程项目
3.采购预算:12.5万元(其中暂列金额4000元)。
4.最高限价:12.5万元(其中暂列金额4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卫生院大楼修缮工程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响应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由**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至2024年 07 月 22 日09:30时(**时间)
地点:****政府网(www.****.cn/)免费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1.1现场提交:响应人应委托1名响应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1.2邮寄送达:
1.2.1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在快递单上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1.2.2邮寄收件地址:****办事处临湖路210号**商厦B座402室 邮编:324300 收件人:**** 吴女士收 联系电话:157****1299
1.2.3代理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后,进行登记、编号,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投标文件签收回执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及时查收。投标文件接收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超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2.4采用邮寄方式产生的投标人联系方式缺失、投标文件密封性不完整、逾期送达等邮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提交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 07 月 22 日09:30时(**时间)
3.请各响应人在递交完响应文件后,立即离场,并按规定在指定地点,保持手机畅通,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逐一磋商。响应人应服从现场管理,其他有关事项由代理机构现场统筹协调处理。
4.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响应人务必做好风险评估,现场递交的建议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
5.相关原件
评标有关的原件无需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响应文件中涉及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须为扫描件,响应文件正本一律使用彩色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
6.磋商时间、地点:
6.1磋商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30 时整
6.2磋商地点:****办事处临湖路210号**商厦B座402室。
6.3本项目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响应人提前下载“钉钉”app,并安装注册。响应人代表可通过搜索群号915****7940加入项目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直播。每个响应人仅限响应代表加入钉钉直播群,响应代表申请加入时需进行身份验证,注明“公司名称+响应代表名字”,否则验证不通过。
6.4若因网络或操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直播或直播有缺陷的,将在项目结束后将开标现场音视频录像分享至钉钉直播群,供响应人回放。
6.5因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方式开标,建议响应人安排一名能熟练使用“钉钉”APP或有较高网络操作能力的响应代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委员会认为需要响应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询标。响应人的答复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qq.com,每次询标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询标邮件实际发出时间为准,逾时做自动放弃处理。
七、质疑和投诉联系人: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医院****管理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齐溪镇
项目联系人:余院
项目联系电话:151****5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 ****办事处临湖路210号**商厦B座402室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7****1299
质疑联系人:鲁加平
质疑联系方式:173****9669
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其余部分归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卫生院大楼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附件****卫生院修缮.xlsx
****
****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