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服务
商机服务

招标查询

查预告 查招标 查中标

VIP项目

千里马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查询

正在报批、立项中的项目

商机推送

微信、邮件实时接收最新动态

企业智能管理

业务统一管理、商机自动分配

企业商情分析

潜在客户、竞争对手历史数据分析

标讯发布

发布招标信息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推荐招标专区

专属招标专区,提升信息曝光量

更多服务

找人脉

专业团队精确定位项目联系人

拓客宝

定位优质潜客资源

人脉通

拓展您的人脉资源

渠道宝

AI大数据帮您高效拓展渠道

数据商城

分行业商机分析、供应商筛选

数据定制

数据维度定制、BI、API定制等

|

企业套餐

灯塔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23 至 2024-07-29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朱明亮
(**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水稻二化螟统防统治药剂及无人机施药,药剂40%氯虫苯甲酰胺﹒噻虫嗪水分散粒剂+助剂或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20%噻虫嗪水分散粒剂+助剂,应用面积4.9万亩。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1

40%氯虫苯甲酰胺 ﹒噻虫嗪水分散粒剂+助剂

一、采购需求

1、氯虫苯甲酰胺质量分数 % :20.0±1.2

2、噻虫嗪质量分数 % :20.0±1.2

3、pH 值范围:8.0~12.0

4、水分 % :≤3.5

5、润湿时间:≤60s

6、筛析(通过 75μm 试验筛):% ≥98.0

7、悬浮率 %:≥90

8、持久起泡性(1min 后) mL:≤60

9、粒度范围(200μm~800μm)%:≥90

10、分散性 %:≥60

11、热储稳定性:合格

12、毒性:低毒

13、供应商须提供药剂登记防治作物及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

14、药剂登记作物必须含水稻,防治对象须含二化螟等;

二、所需无人机要求:

1.需提供自有无人机证明(提供购买发票证明或租赁协议)。提供的无人机不少于20台(含20台)。

2.能提供有效的飞防作业实时监控数据。能够提供给甲方后台监测账号,后台能够建立项目组,甲方可以对项目组内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轨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执行项目的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轨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3.飞行速度:无人机10L载荷的2-4米,10-30L载荷的3-5米,≥30L载荷的3-5米。

4.作业高度:无人机作业距作物叶尖高度,10L载荷的1.5-2米,10-30L载荷的2-3米,≥30L载荷的3.5-4米。

5.亩用药量:每亩次喷液量2-3L,并添加飞防专用助剂。

6.防治药液中规范添加提高本次飞防药剂效果的助剂。7.工作环境温度:-10℃至40 ℃。

8.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9.安全距离:3m。

10.避障方向:根据飞行方向实现避障。

4.9万亩

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20%噻虫嗪水分散粒剂+助剂

一、采购需求

1、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

(1)氯虫苯甲酰胺质量分数%:17.3-19.5

(2)氯虫苯甲酰胺质量浓度g/L(20℃)188.6-212.5

(3)悬浮率%:≥80.0

(4)倾倒性%:倾倒后残留≤5.0 洗涤后残留≤0.5

(5)PH值:5.0--9.0

(6)湿筛测试(通过75um试验筛)%≥98.0

(7)持久起泡性(1min)ml:≤60.0

(8)毒性:低毒

2、20%噻虫嗪水分散粒剂

(1)PH值:7-11(浓度:1%w/v)

(2)表面张力(20℃):46.0--47.6mv/m

(3)体积密度:0.42-0.52克/立方厘米

(4)毒性:低毒

二、所需无人机要求:

1.需提供自有无人机证明(提供购买发票证明或租赁协议)。提供的无人机不少于20台(含20台)。

2.能提供有效的飞防作业实时监控数据。能够提供给甲方后台监测账号,后台能够建立项目组,甲方可以对项目组内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轨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执行项目的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轨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3.飞行速度:无人机10L载荷的2-4米,10-30L载荷的3-5米,≥30L载荷的3-5米。

4.作业高度:无人机作业距作物叶尖高度,10L载荷的1.5-2米,10-30L载荷的2-3米,≥30L载荷的3.5-4米。

5.亩用药量:每亩次喷液量2-3L,并添加飞防专用助剂。

6.防治药液中规范添加提高本次飞防药剂效果的助剂。7.工作环境温度:-10℃至40 ℃。

8.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9.安全距离:3m。

10.避障方向:根据飞行方向实现避障。

注:“40%氯虫苯甲酰胺 ﹒噻虫嗪水分散粒剂+助剂”、“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20%噻虫嗪水分散粒剂+助剂”以上两种药剂二选一,投标报价时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药剂进行报价,报价评分时,两种药剂报价计分标准同等无区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9月中旬前结束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水稻绿色防控无人机飞防生物防治:采用稻螟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应用面积6000亩。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1

稻螟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

1、在水稻二化螟成虫高峰期,田间投放承载即将羽化稻螟赤眼蜂和专用可降**蜂器投放在水稻田间。每亩总放蜂量20000头,分两次投放,每次投放10000头稻螟赤眼蜂,每次投放5个点(5个降解球),每次间隔时间5-7天投放第二次。每亩次价格人民币贰拾元整(20.00元整),其中包括长效蜂卡(小卵)、可降**蜂器、一次无人机投放作业费。

2、稻螟赤眼蜂质量标准:

平均寄生率85%,羽化率80%以上,雌蜂率75-85%之间。

(**省地方标准DB21T3525-2021)

3、无人机投放赤眼蜂作业要求:投放高度距作物顶部10-15米,具备投放故障报警、显示投放轨迹、显示投点等功能,项目完成后提供无人机后台基本参数及轨迹图。

6000亩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9月中旬前结束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生产厂家需提供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经销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产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002包: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9日 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市**区**路9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CA锁及电脑****交易中心(**市**区**路9号四楼)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参加线上开标,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按时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进行结果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具体视频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街道兆麟西路79号
联系方式: 0419-****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北**路25-2号
联系方式: 0419-****077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公司****支行(行号313****00021)
账户名称: ****交易中心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菲
电 话: 0419-****0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