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区马鞍河小流域(平坦项目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区马鞍河小流域(平坦项目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水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水利局关于 2024 年水利发展资金**区马鞍河小流域(平坦项目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水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平坦镇白家村、利子村、水梨村、晒鱼村、清凉村、十里村、**村、成新村、兰家村等 9 个村社 。
2.1.2规模及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2.33公顷,保土耕作1652.79公顷,实施封禁治理1257.25公顷,政治山坪塘1座,**蓄水池17口、截排水沟16.203公里、沉砂池168个、生产道路17.847公里,人居环境整治栽植乔木(黄果兰、桂花)800株,灌木(三角梅)1000株。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标段名称: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区马鞍河小流域(平坦项目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水利类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包含水土保持或土地整理或农田水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07 月 24 日起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交易平台入口”—“建设工程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共**交易平台(**省)》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水利局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镇凤窝街240号地 址: **市**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9栋
邮 编: 641100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闻女士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186****5012 电 话: 028-****29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2024 年 0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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