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海格阀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882718 | 建设单位法人:王良辉 |
杨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沙城街道沙城工业区**西路20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沙城街道沙城工业区**西路209号 |
经度:120.793798 纬度: 27.8825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0 |
温环开审批〔2022〕1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256 |
22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8827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2MA2AWCGA0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2MA2AWCGA0E | 竣工时间:2024-04-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x.****.com/news/view/id/113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8000吨阀门及机械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000吨阀门及机械配件 |
企业原辅材料**料钢材年使用量较环评预计减少1400吨,石英砂、脱模剂、润湿剂、消泡剂和液压油使用量略低于环评预计年使用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制蜡模、组树、蜡模清洗、制壳、脱蜡、焙烧、熔化、浇注、清砂、切割、抛丸、修磨、焊接、固熔、整形、组装、打磨 | 实际建设情况:制蜡模、组树、蜡模清洗、制壳、脱蜡、焙烧、熔化、浇注、清砂、切割、抛丸、修磨、焊接、固熔、整形、组装、打磨 |
无变动,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酸洗工序。蜡模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N、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他企业的间接排放限值;TN参照执行GB/T 31962-2015中的A级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本项目生产线中的铸造相关工序产生的烟粉尘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浓度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的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燃料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号)中的相关要求,其中未作规定的指标仍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中的相关标准。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正)》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厂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须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采用《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标准限值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组树废气经过集气+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焙烧废气经过集气+降温+喷淋+静电除尘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共有3个抛丸粉尘排气筒。打磨废气、切割废气、制壳废气和震壳清砂废气经集气后通过布袋除尘设备分别引至19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浇注废气经过集气+布袋除尘+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脱蜡废气经收集+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检测排放均达标。企业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夜间不生产。企业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夜间不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清理烟粉尘、废砂、熔化炉渣、滤渣、废钢丸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至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厂内贮存过程中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废活性炭、污泥、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分别收集至车间危废间内暂存,委托****处置。企业在厂内已建危废暂存场所,面积为 50 平方,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已贴有危废、周知卡标识。 |
企业组树、焙烧工序分别经过处理设备后排放,本项目共计12个排气筒(另有1个酸洗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本验收不涉及),污染物防治措施比环评要求的更加严格规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2楼脱蜡加工区 | 实际建设情况:原2楼脱蜡加工区搬至4楼 |
企业平面布局原2楼脱蜡加工区搬至4楼,不影响污染物排放影响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7 | 0.4376 | 0 | 0 | 0.27 | 0.27 | |
0 | 0.135 | 0.22 | 0 | 0 | 0.135 | 0.135 | |
0 | 0.014 | 0.022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4 | 0.066 | 0 | 0 | 0.04 | 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9 | 0.83 | 0 | 0 | 0.29 | 0.29 | / |
0 | 0.63 | 1.591 | 0 | 0 | 0.63 | 0.63 | / |
0 | 0.042 | 0.047 | 0 | 0 | 0.042 | 0.04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备(隔油+混凝沉淀)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清洗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生活废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组树废气)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号)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组树废气经过集气+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
2 | 集气+降温+喷淋+静电除尘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焙烧废气)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号)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焙烧废气经过集气+降温+喷淋+静电除尘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 |
3 | 自带除尘(抛丸粉尘)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企业共有3个抛丸粉尘排气筒。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
4 | 布袋除尘(打磨废气、切割废气、制壳废气和震壳清砂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打磨废气、切割废气、制壳废气和震壳清砂废气经集气后通过布袋除尘设备分别引至19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
5 | 集气+布袋除尘+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熔化浇注废气)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熔化浇注废气经过集气+布袋除尘+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
6 | 焊接烟尘净化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已建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
7 | 收集+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脱蜡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脱蜡废气经收集+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9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 已建设。企业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夜间不生产。 | 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已落实。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清理烟粉尘、废砂、熔化炉渣、滤渣、废钢丸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至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厂内贮存过程中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废活性炭、污泥、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分别收集至车间危废间内暂存,委托****处置。企业在厂内已建危废暂存场所,面积为 50 平方,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已贴有危废、周知卡标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环保搬迁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区域削减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功能置换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其他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