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报废固定****公司议价采购,请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7月29日11:00前提交响应文件。参选及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11时,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综合楼14楼财务科提交文件(内含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报废固定资产项目残值评估。
二、项目评估费率:本次评估最高控制价25000元。
三、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下午15 时。
四、地点:综合楼会议室。
五、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价格评估资质。
六、报告出具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比选之日起上推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市有招投标不良记录的失信供应商和个人(含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相关联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单位投标。
供应商不得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参选的情形。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专用资格条件:
(1)参与供应商须具备有效价格评估资格证书;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参选将被否决。
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逾期未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参选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
****官网
联系人:江女士 咨询电话:055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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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