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信息系统等保测评: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含税总价(人民币332505.04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含税总价(人民币337749.94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投标含税总价(人民币338352.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李莎/;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程云鹏/;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武林林/;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
招标结束后,在、**采购与招标网/**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政府网站、《西北信息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小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街道办万泉街南段18号
联系人:刘佳轩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联系人:苏晨、王艳花、刘星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