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学校课桌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
2.项目名称:****部分学校课桌凳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一个。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7.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900套课桌凳)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供货、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9.付款方式:货到指定地点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货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10.质保期:三年。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一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18:00前(**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将授权委托书(须注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及QQ邮箱号)、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注: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后需加盖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按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格式文件里,文件名命名例:**********项目投标报名材料,**********单位)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jhjyjxmb@163.****.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局项目办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招标材料发送到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邮箱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自己的邮箱,自行查询,错失投标时间的,责任自负。招标联系人:葛先生,电话:0515-****8986。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29日上午9时,****东楼3003室。
开标前将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单位名称,送至****东楼3003室。逾期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评标方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后提交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注意安全,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财政局投诉。
6.质疑或投诉程序: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对采购单位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财政局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7.恶意投诉情形,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
八、其他事宜:
1、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6120
招标监督电话:****3249/****5318
2.招标公告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在“**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发布,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教育发布网站,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相关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https://mp.****.com/mp/appmsgalbum?__biz=MzIwNDY0NjEzNA== action=getalbum album_id=309********33015040#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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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