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2024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清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10: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清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某单位2024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大米、清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大米、清油(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
(2)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提供2023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及备案后的审计报告(2024****公司按实****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机关出具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代 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4)法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5)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JY 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 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 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0:3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0:3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 CA 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 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 因未注册、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下载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 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递交至“政府 采购云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 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 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 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
联系方式:193****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屯垦西路3号
联系方式:0903-****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芝
电 话:0903-****69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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