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公众参与的要求,现将**县欣宏电镀产业园控制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常****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常****园区规划面积6.0648公顷,****园区**片区内,**坳山路,南至思泉路,西至枫松路,北至竹亭路。。
(3)规划目标
规划拟对欣宏电镀集聚点进行提升改造,****园区内建设电镀点。科技创新工作明显,新工艺、新技术和高科技含量装备得到广泛应用;上规模效益型企业得到长足发展,小电镀比重大幅下降,高污染、高能耗等落后产能淘汰速度加快;企业基础工作建设受到高度重视,企业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与创新;多元化创新、多元化市场、多元化发展和多元化经营思维基本形成共识,生产能力过剩或不足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企业文化建设力度加大,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得到应有的重视,行业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在政策及民意均符合的前提下,在规划区内设立先进的工艺、装备,环境**的电镀点,更好、全面满足全县产业配套电镀需求。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根据分析,区块不设集中燃煤锅炉,采用天然气供热,根据预测,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
(2)废水:规划区****处理厂,最终排入**港,因此区域开发严格意义上不造成内河污染影响。****开发区清污分流整治,确保废水收集纳管,规划区的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规划区内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交通和建筑施工噪声等,规划采取优化布局、引进先进设备及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且周边敏点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地下水环境:规划严格落实各地下水污染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及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地下水污染物的下渗,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固废:总体来看,规划区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当地固废处理设施造成负担。
(6)土壤环境:规划实施后,应加强区内各电镀企业的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加强清洁生产,加强土壤监测和管理,采取污染减缓措施后,不会对土壤产生明显的累积影响。
(5)生态:****园区内,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开发以后,会对区域陆域、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基本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6)社会经济:规划区的建设将带来土地收益、财政收入增长收益和国民生产总值增加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开发建设后必将导致更多企业的入驻和增加,一系列配套服务设施也将建立起来。社会环境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驱动产业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环境管理要求
①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项目准入,施行生态空间、总量及产业准入管制,谨防污染隐患。对现有企业力促改造,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②加强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管理体系、环境监测反馈体系、考核体系和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及应急设施不断更新。
③严格产业准入:实施生态空间管制、总量限制及产业准入制度。
(2)**保护要求
①土地**:建立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格局,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规划控制;实施落后企业强制改造,让闲置和低效益土地进一步提高产出效率,提高土地的空间利用率。
②水**:进一步加大水**开发与保护力度,鼓励工业循环冷却水和市政、绿化等采用再生水。
(3)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水环境:加强清污分流监管,确保废水截污纳管。对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开展排查,对重点企业雨水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区域水**利用效率,减少废水产生量。鼓励企业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分质处理,分类利用,大幅减少废水产生量,节约水**,降低生产成本。
②大气环境:通过调优布局,严控污染源头和实施淘汰改造,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深化规划区污染治理;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大力提升环境预警和应急能力。
③固废: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进一步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严格实施固废分类管理和监管。
④声环境:通过优化规划、控制高噪声源、实施高噪声源整治等方式创建噪声达标区。
⑤土壤及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土壤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⑥环境风险:加强区域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加强区域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保障支持等措施。
⑤生态环境:以沿路绿化为基础打造绿地系统框架,在重要路段建设生态防护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规划的定位、产业导向基本合理,在落实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志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实施后,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总体可行。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对策以及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由于本规划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将经历各种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因素的影响,在开发过程中必将出现新问题,今后环境影响复杂而深远,建议定期开展回顾性评价,及时修正规划不足。
五、公众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信息公示后十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规划区内及规划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主要事项为: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现状的看法;规划区当前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对规划实施后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后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等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采取网站公示、规划区内及周边行政村等张贴公示的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关单位、专家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可在本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环保主管部门、建设业主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九、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县恒升路19号 邮编:324200
联系人:傅小磊 联系电话:138****173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一达环保****公司
联系地址:杭****商务中心2幢502室, 邮编310004
联系人: 王少俊 联系电话:0571-****1767 传真:0571-****1159
电子邮件:****@qq.com
(3)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0-****737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