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示范区濮示范地2021-R-37号项目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22 14:33 至 2024-08-06 14:33 | |||
行政区划 | **省-**市-示范区 | 地块面积(m2) | 51987.74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文化宫西300米 | |||
经度 | 115.014923 | 纬度 | 35.80863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6-27 至 2024-06-29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陈亚强 | 单位联系电话 | 185****0008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亚强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5****0008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光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3****3003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河**省**市**区五一路与历山路****商务中心 | |||||
报告主要结论 | 结论:(1)本次****示范区濮示范地2021-R-37号项目用地位于****示范区民生路西、龙泽大街南,地块调查面积为51987.74m2,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5.****228°,纬度:35.****2947°,该地块**民生路,西至预留规划小路,南至纬八支路,北至龙泽大街。 根据《**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示范区濮示范地2021-R-37号项目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2)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该地块2020年02月03日前为许村集体建设用地、耕地,2020年02月03日至2022年09月22日为空地,2022年09月22日至今为施工现场。该地块北****基地、空地、龙泽大街,西侧区域历史上为耕地、空地、****小学,南****基地、耕地、空地、纬八支路,东侧区域历史上为耕地、空地、民生路。目前该地块尚正在进行开发,已进行封闭管理。****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活动,无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堆存场,无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未发生过化学品、有害物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二类居住用地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调查可以结束于第一阶段。 综上所述,该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初步认定该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开发。 建议: (1)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后续开发利用应严格控制外来堆土、有毒有害物质在本地块的储存、使用,避免造成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 (2)地块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施工开挖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