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8日我局拟对1个油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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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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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年涂装加工14.4万只油缸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经开区丁卯街道溪云路9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文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75万元,在经开区丁卯街道溪云路99号原厂区内对HC油缸工厂内涂装B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糙化+面涂烘干工艺,同时将所有涂料均升级为水性涂料。该技改项目仅为表面处理项目,建成后HC油缸工厂可形成年涂装加工14.4万只油缸的生产能力,不新增HC油缸工厂现有油缸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初期雨水经南厂区HC****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南厂区废水排****处理厂处理。 (三)本项目喷涂废气经密闭负压抽气收集后经管道接入一套两级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再生装置处理;烘干废气和挥发废气经密闭负压抽气收集后经管道接入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再生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密闭负压车间加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接入一套防爆集尘机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37排气筒高空排放。TS004危废仓库挥发废气经抽气收集后经管道接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39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内现有的TS001危废仓库挥发废气经抽气收集后经管道接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收集率约90%,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38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喷涂+干燥工段产生的有组织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和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人工糙化工段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以及危废仓库内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中“表3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冷却风扇、防爆集尘机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风机等,应严格落实优化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废砂纸、清洗废液、废涂料、废包装物、废气处理粉尘、废滤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