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心、丰****教学中心智能化工程、外接配电10KV用电工程、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已由 ****委员会****发改委发〔2022〕21号,**发改委发〔202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市专项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县三合街道芦塘街33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智能化工程:包含综合布线系统、医护对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会议系统、UPS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等。投资额约365.00万元;
外接配电10KV用电工程:包含安装部分:安装10kV干式变压器630kVA一台、1250kVA一台、1600kVA一台、10kV高压柜6台、400V低压柜18台、变配电监控管理系统1台、电缆桥架400米、壁挂式直流电源1套、敷设10kV电缆700米。土建部分:**电力排管2*2电力排管115米;**1500*1000电力井10座。投资额约473.00万元;
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包含**1个地下水池类建筑。总建筑面积共计734.56㎡,地上一层,最高建筑高度4.55米,含土石方开挖、边坡治理、主体工程、电气及工艺安装等全部工作。投资额约711.0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422.79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方案明细表、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按保修期执行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以下业绩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电力工程类、污水处理厂其中之一的类似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内容。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熊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7363 | 联系电话: | 152****741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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