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以比选方式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 ,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最高控制价:人民币8.75万元。
5.本比选****集团(http://www.****.com)公开发布。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选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1.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报名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将加盖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费缴纳凭证、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并将报名费用转****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报名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136****6500。(账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福集支行;账号:201********69078)。
2.比选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出不退,报名资格不允许转让)
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需要开票的,将开票信息及转款回单(加盖公章),单独发送至邮箱:****@qq.com,如有疑问,请联系雷先生(电话:136****650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10:30,各参选人当场提交密封好的报价资料,经现场**对比后以合理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人,如有投标价格相同的参选人,现场采取随机抽选方式确定。
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玉蟾街道玉蟾大道西段226号
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136 9610 6500
****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
附:1.报名登记表
2.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本
3.报价函样本
4.中标通知书样本
5.合同样本
附1:报名登记表
参选人报名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加盖公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报名时间 | |||
注:填写完整后与报名资料、缴费凭证一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 |
附2.比选申请函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项目名称)共 1 标段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审计工作。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必须是比选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项目名称) 1 标段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3:报 价 函
致:****
1.根据你方****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比选文件的规定,经全面研究上述比选文件及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 0.00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0元)。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完全接受全部比选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你方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比选申请人: (全称、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4:中 标 通 知 书
公司:
****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项目通过比选,****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该项目中标金额为 ,期限为自接到审计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请于 2024年 月 ****集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签订服务合同。
****
2024年 月 日
附5: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服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清查与咨询服务,对甲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包括(1)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2)对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进行审计;(3)对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情况进行审计;(4)对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5)对企业损益,包括收入合法性、入账的完整性、成本费用支出范围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利润的情况进行审计;(6)针对合规差异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理方案;(7)针对费用开支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等执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程序。
2.乙方对甲方委托的****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执行下列由双方商定的程序并向甲方报告得出的结果: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对公司提供的原始数据执行询问和分析,重新计算、比较和其他核对方法,以及观察和检查程序。
3.乙方执行的是商定程序业务,并不构成审计或审阅,因此乙方不发表任何审计或审阅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管理层妥善保存和提供和本业务有关的全部资料,这些记录必须是真实的和完整的。
(二) 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执行上述商定程序提供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执行业务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不含食宿、交通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乙方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规定和本约定书的要求,****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重要财务事项执行上述双方商定的程序,并对执行程序的结果出具****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
(二) 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商定程序业务,出具报告。乙方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出具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1****公司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协会或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四、业务收费
1.本次业务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业务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经双方协商,本次业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0.00元(0万元整)。
2.甲方应于乙方进场之日起7日内支付30%,剩余款项于乙方出具报告初稿之日起7日内支付50%,出具正式报告后7日内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业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业务费用。
五、报告的分发与使用的限制
1. 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规定和本约定书的要求,出具清查报告。
2. 乙方向甲方致送清查报告一式6份,供甲方为上述委托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及分发给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3. 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清查报告时,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清查报告的任何内容。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业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业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业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业务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业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B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