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2日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市荣飞商混站 | **市**独贵塔拉镇建筑工程生产型微小企业集中安置点(****光伏水泥桩预制生产厂内预留用地) | **** | ******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拌合区建设一座200m2的搅拌楼,建设年产4万立方米的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一条,安装1套ZLH120型混凝土搅拌机组,设置2座200t水泥筒仓和2座200t粉煤灰筒仓;**1000m2储料棚(高6m)1座,配套建设外加剂配料区、危废库、沉淀池、**池和办公生活区等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施工机械废气。(1)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方案》要求,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材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密闭运输等,并定期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2)燃油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尾气:由于燃油机械本身要求达到尾气排放标准,因此正常情况下燃油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尾气可达标排放,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及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高能时代渣场已建成排污设施,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常用机械设备噪声以及汽车运输交通噪声。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2)在设备选型中应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现场高产噪机械设备采取隔(消)声措施(如加装消声器、吸声屏等)和减振措施(如在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管道减振、阻尼减振技术等);(3)使用商品混凝土,以避免搅拌机运行产生的噪声扰民;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减轻单机噪声的影响程度;(4)尽量减少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5)做到文明施工,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限制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1)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运至垃圾堆放点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排污工段包括物料输送储存和物料混合搅拌两个工段。(1)物料输送储存产生的粉尘:①砂子及碎石储存于全封闭储料棚内,并设置洒水抑尘;②水泥及粉煤灰储存于立式圆形封闭筒仓,水泥、粉煤灰及矿粉通过负压输送方式从专用车输送至筒仓,筒仓设置仓顶除尘器,粉尘净化后各经仓顶排气筒排放;项目在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仓顶除尘器除尘后排放。(2)物料混合搅拌产生的粉尘:搅拌工序主要物料为砂子、碎石、水泥、粉煤灰等,物料搅拌作业在封闭的搅拌机内进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运营期项目区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两部分。(1)生活污水:项目区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清运车拉运至******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置。(2)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统一收集至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3.噪声: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行时设备噪声,且存在多种设备同时运行。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储棚内,对周围声环境较小。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沉淀底泥、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滤芯。(1)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沉淀底泥回用于生产工序,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3)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密闭运输,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4)除尘器废滤芯在更换滤芯时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项目区暂存。(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危险废物储存间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及采取一定的应急处理措施,避免发生泄漏风险,造成土壤和水污染。 6.生态保护措施:周边及道路两侧要充分绿化,对生产区及道路两侧进行简单硬化处理。其他地方进行绿化,形成绿化区、带。既可以美化环境,又可以减少污染,隔离噪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
2 | ******公司马铃薯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 **市**吉日嘎朗图镇格更召嘎查 | ******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123421.00m2(185.07亩),总建筑面积73550.87m2。本项目规划总生产规模为6.8万吨马铃薯全粉,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年生产马铃薯全粉1.7万吨,**马铃薯全粉生产加工车间8983.91m2,成品库5525m2,采购安装1条全粉加工生产线;**马铃薯气调库3#、4#仓库,共计17892.00m2;建设离网风光互补发电系统、污水处理站、电极锅炉等辅助设施,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年生产马铃薯全粉5.1万吨,**马铃薯全粉生产加工车间5694.5m2,采购安装3条全粉加工生产线;**马铃薯气调库1#、2#仓库,共计19840.00m2,建设离网风光互补发电系统、污水处理站、电极锅炉等辅助设施。离网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和输水管线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194344.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6万元。 |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搅拌站粉尘和机械尾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1)扬尘污染:主要包括土地平整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堆放、搬运、装卸等产生的扬尘污染,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①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材料密闭围挡。②建筑施工工地进出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应定期清理。运送建筑物料的车辆驶出工地时,应当进行冲洗,防止泥水溢流。周边100m以内的道路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③****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洒水等降尘措施。在工地内堆放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者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运。④施工工地倒土时,必须配备洒水设施,实施湿法作业。⑤土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分段作业,采取洒水压尘措施,以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当气象预达到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严禁土石方、开挖、回填、倒土、土地平整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同时,必须对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⑥在建筑物、构筑物上空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理运输,禁止高空抛掷、扬撒。(2****搅拌站:本工程拟使用混凝土约为5万m3,本项目施****搅拌站,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①搅拌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粉料仓粉尘经仓顶滤芯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处理后回用于生产。②砂石存储及卸料粉尘:本项目砂子和碎石堆放在封闭料棚内,并配备2台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③进场的石子、砂子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并全部在砂骨料堆场存储。砂骨料堆场设置半封闭围挡,在两侧预留物料进出通道,以减少物料在运输、卸载、储存过程中粉尘的排放。④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以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逸散。(3)施工机械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通常是局部的和暂时性的,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日常保养与维护。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1)混凝土养护废水在沉淀池中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对水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废水包括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本项目施工人员为周边居民,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短,生活污水产生量少、成分简单,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3.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①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②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等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③控制汽车鸣笛,设置限速、禁鸣标志。④工程在施工时,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将主要流动噪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同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⑤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中午休息时间施工。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废弃材料、搅拌站除尘灰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①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钢筋等工程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其他施工废弃物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单位定期统一清****填埋场;临时搅拌站的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进行回用。②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车间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辅材料和产品装卸、****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本项目烘干采用蒸汽烘干,蒸汽冷凝后回用,无烘干废气产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1)工艺粉尘:①粉碎、筛分粉尘:本项目(马铃薯全粉)粉碎、筛分全部在封闭的生产设备内进行,系统整体呈负压状态,粉碎、筛分工序不设置排气筒,无粉尘排入外环境。②包装粉尘:本项目成品经自动化密封包装机后入库储存,包装工序设计自动化密封包装机+负压操作+布袋脉冲式除尘器+滤筒过滤后自车间逸散,包装粉尘外逸量极小。(2)原辅材料和产品装卸、堆存粉尘:项目产品马铃薯全粉均为袋装,且装卸及运输过程均位于封闭仓库内进行,在经常打扫清洁、保持仓库门窗密闭等条件下基本无粉尘排放,本次评价忽略不计。(3)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污水处理设施均置于构筑物内,污水站废气经屏蔽通过设备间门窗无组织逸散。进水预处理区及污泥处理部分加盖封闭,恶臭气体由臭气收集系统收集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生产粉尘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1)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5019m3/a)用于厂区抑尘及绿化用水,剩余出水(53万m3/a)经管线输送至鄂尔多****集团****公司蓄水池调蓄,最终****基地的主要水源。(2)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抑尘及绿化用水,剩余出水经管线输送至鄂尔多****集团****公司蓄水池调蓄,最终****基地的主要水源,不外排。本项目污水处理设计采用AMAO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4000m3/d,其中一期规模为2000m3/d,二期规模为2000m3/d。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清洗机、给料机、脱皮机、输送机、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尘、薯泥渣、原料杂质、包装废物、废滤芯、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封闭生产设备+布袋脉冲式除尘器+滤筒过滤处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薯泥渣用于饲料销售综合利用。(3)原料杂质收集后同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4)包装废物收集后和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5)项目除尘器滤筒会产生少量废滤芯,定期更换,每次更换量为50kg/a。废滤芯全部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内暂存。(6****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7)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建立和完善污水、雨水的收集设施,并对厂区可能产生污染和无组织泄露下渗的场地按照要求采取不同的防渗处理措施。依据原料、辅料、产品的生产输送、储存、污水处理等环节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拟建项目的事故应急水池、污水处理站、成品库、原料库、办公室应定期检查维护相关防渗措施,以保证防渗措施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