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中心】郧西人才宾馆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YX-202407FJ-01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宾馆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7-22 16: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宾馆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宾馆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4】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镇洪台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对原**县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约 9500 平方米(共计 12 层),总占地约 2600 平方米,其中 1-2 楼为商业用房共 1657 平方米,3-12 楼共 140 套 7840平方米房屋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并完善配套设施。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0 合同估算价:2682.99万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中华人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5年承接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单项合 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 m2的建筑装饰装修或**工程总承包 (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认定时间, 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证明材料:(1)合 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4)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并由牵头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统一上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査的县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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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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