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生态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南**水生态提升工程****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4]1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及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局**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水生态提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345.92万元,工程概算7345.92万元,其中**工程造价6366.46万元,建设规模:①湿地拦截净化:利用南**工程范围内现状湿地,实施湿地拦截净化工程,对底质进行改善、沉水植物种植等。②湖体生态修复:以南**生态修复区作为湖体生态修复核心区域,开展湖体生态修复工程,采取生境改善、水生植物恢复、水生动物调控技术方案等,建设地点:位于南**及其周边河流湿地水系。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南**水生态提升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审查后的图纸。运维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
2.4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2.5其他: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①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相应施工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http://credit.****.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1.2省外企业:设计企业提供《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力。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工程设计工作;联合体另一方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施工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至少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上述 3.1.1- 3.1.2 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上述3.12-3.15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ggzy.****.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2日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三楼321号开标室(**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地址:**县澉浦镇 地址:**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3-****3116 电话:0573-****8867
邮箱: / 邮箱: /
2024年7月22日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