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2.项目编号:****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2.2.4(1)、2.2.4(4)内容修改如下: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认证证书 (6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其中一个得2分,共6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垃圾分类相关内容,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并且提供****管理委员会官网(www.****.cn)上查询结果真实有效的截图,评审过程中将对以上提供的证件在****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现场核对证件的真实有效性。 |
企业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垃圾分类设备及运营服务)得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生活垃圾分类业绩项目业主单位须为行政主管部门。 | ||
项目负责人的资历、能力(5分) | 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5分。 注:相关专业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 | ||
项目组专业人员配备 (13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的,得4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最高得4分。 注:相关专业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 (2)项目运营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2分。 (3)现场维护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 (4)垃圾分类人员:具有高级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师或高级垃圾处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5)其他人员:****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得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追缴、补缴无效;(3)人员职称证书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公示截图或评审档案表扫描件或公示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 (10分) | (1)具有有效期内省级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2)具有垃圾分类相关的软件著作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具有垃圾分类相关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4)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并获得星级评定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认证证书需提供该证书在认证机构平台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和截图,认证中需包含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的,否则不得分。 | ||
荣誉(9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主管部门颁发的垃圾分类运营先进单位、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服务商的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同一内容奖项不累计得分,需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或奖牌扫描件或红头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重要技术参数 (15分) | 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垃圾分类房、电动四轮车吊桶车、运输车、塑料垃圾桶、运营人员配置要求具体参数标准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各项参数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得满分;有负偏离的:每少一项扣 3分,扣完为止。(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
(2)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所有“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原厂家公章”,修改为“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各潜在投标人以“**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2.0]”版本为准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市**县尧渡镇尧南路12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斌
电话:176****26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东流路东瑞大厦1幢170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钱锦艳
电话:0566-****296,181****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