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名称:****市****公司
地址:**市**区迎宾路1号金海湾小区C2组团F区一层30号铺
邮编:538001
联系人:潘孝锋 联系电话:158****8098
授权代表:潘孝锋联系电话:158****8098
****市****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递交的**市边海技防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采购人及我司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 货物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具备倾向性,多条参数均指向科达,明显以科达厂家的控标参数作为限定标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事实依据: 招标文件“5.7磁盘存储阵列”、“5.13 磁盘存储阵列”“13.1.1磁盘存储阵列”设备参数中
“●1、配置 36盘位存储;≥2颗多核高性能CPU处理器;128GB 内存;≥2块240GBSSD系统盘;2个RJ45千兆以太网电口;支持36个硬盘插槽,1+1冗余电源;
●2、含36块8T企业级硬盘,容量 288TB;
●3、分布式对象存储架构,支持N+M冗余机制;
●4、支持流媒体存储服务;
●5、支持图片存储服务;
●6、支持 web 运维管理;
7、设备需与**市现有雪亮平台、视图库及存储系统适配。”
经调研得知,**市现有雪亮平台、视图库及存储系统品牌均为**科达,若要求设备与**市现有雪亮平台、视图库及存储系统适配,我司有理由怀疑贵单位存在限定特定品牌的嫌疑,旨在为某一家产品设置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准入门槛,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严重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答复1:(1)本项目“5.7磁盘存储阵列”、“5.13 磁盘存储阵列”“13.1.1磁盘存储阵列”参数经市场调研了解后,满足或优于此功能参数的不止3家,如宇视、海康、天地伟业等,故参数要求并未指定特定品牌、特定供应商,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缺乏事实依据,该点按驳回质疑处理。
(2)本项目中技术参数“设备需与**市现有雪亮平台、视图库及存储系统适配。”是为了避免所采购设备与平台因兼容性问题影响整个项目质量,故要求本次采购设备应兼容到本单位原有平台,并未限定某一品牌,任何品牌的产品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都可与现有平台适配,不存在差别对待或歧视潜在供应商,不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质疑人缺乏事实依据,该点按驳回质疑处理。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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