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工布**县金****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称“本地块”)位于**自治区工布**县金达镇多其木村,共1个地块;场地责任单位为****,使用单位为****,****中心位置:经度:92.****2254 纬度:30.****2918。地块占地面积为4.43亩(2955.13m2),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21),场地用途为R22服务设施用地,场地在项目建设前为天然牧草地,本地块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建成后场地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土地用途由天然牧草地变更为服务设施用地,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2024年5月,****委托****承担本场地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评估标准》(CGDF 00001-20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等相关技术规范,对本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实地勘查和资料收集,了解了本场地历史沿革、工业活动和商业活动,识别了场地污染的可能性,同时对相邻及周边场地的污染源进行了识别,了解周边生产性企业的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及储存情况、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处理、排放等情况,识别了场地污染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工布**县金****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场地前期均为天然牧草地,地块不涉及基本农田。本次调查地块在转变为服务设施用地之前均无外来填土,未从事其他工业活动,无废水、废气排放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无地下储罐等设施。因此确定调查地块为非疑似污染区。场地内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本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
全本pdf-工布**县金****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