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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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世纪大道南566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7200吨包芯线项目 | **回族自治区**市石****开发区湘江街11号 | **** | ****研究院****公司) | 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北侧新增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度 18分20.326秒,北纬 38度56分48.566秒,总占地面积为3800.7m2。项目建设2条包芯生产线,1条球化剂破碎生产线,设计规模为年生产7200吨包芯线。项目总投资1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的5.43%,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气、废水、运营期废气、噪声的治理等。 | 一、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源为破碎工段、配料混合工段和包芯工段各产尘点,大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 破碎生产线和2条包芯线分别设置1台湿式除尘器,共设置3台湿式除尘器;同时设置9台集气罩,分别布设在破碎生产线振动给料机投料口、包芯生产线混料机投料口和给料仓。工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湿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其他设施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整个生产工艺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各工序产生废气均经过有效收集,颗粒物无组织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用泵送入餐厨垃圾厂外****园区市政排水管网,最终统一排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治理: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旋转筛、混料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其源强噪声等级在80dB(A)~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隔音门窗、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除尘泥浆,除尘泥浆全部外委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润滑油,产生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石嘴****公司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