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事前事中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
文件编制:采购人编制
2024年07月
各受邀供应商:
****拟对“2024年财政事前事中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无。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财政事前事中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
有关本项目的采购详情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四、****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政府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下载
2.市财政局1109办公室领取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Bobole_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时间:【Bobole_开标时间】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市**区**大道西段49号楼9楼
九、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
市财政局大厅公告栏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道西段49号
****
2024年07月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和 最高限价 |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 预算金额: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2)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供应商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向其发出澄清通知; (2)供应商应在澄清通知发出后的90分钟内提交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的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的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评价; (4)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 |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
4 | 咨询和联系 | (1)有关磋商文件获取、响应文件编制、项目质疑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有关项目投诉事宜请联系****(0827-****371) |
5 | 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供应****政府采购活动。 |
6 | 现场踏勘和答疑 | 不举行。 |
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1.“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2.“采购组织单位”系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3.“供应商”系指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4.“供应商代表”,是指供应商是自然人时的自然人本人,供应商是法人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时的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5.“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3.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上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上述“相关人员”****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磋商须知;
(3)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5)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6)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处理。
1.采购组织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组织单位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行。
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采购组织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其他
1.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采购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政府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设磋商担保。
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和服务响应部分组成。
1.资格响应部分
具体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2.报价部分
(1)供应商的报价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物料、人工、印制服务、保险、其他服务、税费等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
(2)本项目采取两轮报价方式,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为其有效报价。供应商各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
3.技术、服务响应部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作出的响应和满足,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要求应答表
(2)商务应答表
(3)服务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
(4)后续服务相关材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供应商应尽量对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除特别明确为“实质性格式”的内容,该格式一律不具备强制性。
2.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不能满足供应商填制需求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填写,但其意思表示应当明确,且不得提出采购人无法接受的要求。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采****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
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将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失信被执行人(www.****.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n/search/cr/)。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磋商或者成交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磋商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5.****政府采购合同的;
6.****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7.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供应商出现本款第1至6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拒绝参加磋商的,将对其给予通报批评。
(二)供应商派出的代表应在本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前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有效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独自承担。
(一)办理依据
本项目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关于质疑事宜的主体、范围、时限和处理方式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现场提交。
3.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询问和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除前述范围外的询问和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由供应商签章: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6.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序号 | 情形 | 处理结果 |
1 |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 响应被拒绝 |
2 | 供应商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有效提交响应文件 | 响应被拒绝 |
3 | 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响应无效 |
4 | 供应商未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 | 响应无效 |
5 | 供应商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小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小组采信 | 响应无效 |
6 | 供应商对同一标的存在不同的报价,且在本项目报价修正规定之外 | 响应无效 |
7 | 响应报价不是固定不变的,包含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 响应无效 |
8 | 供应商报价被修正,但供应商不予确认 | 响应无效 |
9 | 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 响应无效 |
10 | 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在响****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响应无效 |
11 | 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小组评判的 | 响应无效 |
12 | 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或响应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响应无效 |
13 | 磋商文件提出了实质性格式,但响应文件未予遵照的 | 响应无效 |
14 | 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 响应无效 |
15 | 除资格响应部分外的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 | 响应无效 |
16 |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响应无效 |
17 |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 响应无效 |
18 | 供应商违反了“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的 | 响应无效 |
19 | 法律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 响应无效 |
第三章 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 资格证明文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管理部****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⑥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承诺函原件。 |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
本项目共1个包件,****拟采购2024年财政事前事中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1名。
包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所属行业 |
1 | 2024年财政事前事中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024年财政事前事中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市级预算金额(万元) |
合计金额 | 4948.72 | |
团市委 | 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 100.00 |
市妇联 | 妇女儿童发展经费 | 80.00 |
****体育局 |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经费 | 60.00 |
**中学教学科研成果专项资金 | 300.00 | |
市文广旅局 |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 | 32.08 |
市科协 | 科普活动经费 | 87.00 |
****管理局 | 质量安全监管经费 | 92.00 |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 80.00 | |
市测试所计量专项测试经费 | 53.00 | |
****运输局 | 西北南环线养护经费 | 100.00 |
****执法局 | 城管执法 | 3,242.00 |
****检测中心 | 市级食品抽检经费 | 61.00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级定量监测经费 | 46.00 |
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经费 | 70.00 | |
市水利局 | ****中心运行维护经费 | 190.00 |
市残联 | 残疾人教育就业经费和残疾人维权及关爱服务经费 | 85.00 |
市民政局 | 临时救助支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114.64 |
社福院养老服务业发展、能力提升及老人、特困人员关爱经费 | 34.00 | |
****福利院供养儿童生活医疗护理教育及关爱经费 | 92.00 | |
市精康院运行经费 | 30.00 | |
市卫生健康委 | ****保健院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及出生缺陷防治专项工作经费 | —— |
****环境局 |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经费(含县区局) | —— |
备 注:重点监控(评价)不限于项目市级年初预算金额,还包含该项目所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市级调整预算安排资金、县(区)配套安排资金。 |
1.前期准备
供应商应根据评价工作安排,搭建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工作组应与被评价对象的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充分沟通,准确了解绩效评价对象概况,多渠道补充收集相关背景文件资料。
(2)工作组应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特点及实际执行情况,在与绩效评价对象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对象具体管理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概况、基本思路、重点关注环节、管理方法、人员安排、工作进度、指标体系和社会调查方案等内容。
2.现场管理
(1)根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式实施绩效评价。
(2)现场评价时应制作、填列《绩效评价指标现场情况记录表》《绩效评价工作记录》《满意度问卷调查》等相关工作底稿。工作组应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各现场评价点工作底稿应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盖章,并由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章。
(3)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3.撰写报告
(1)现场评价完成后,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结合绩效评价对象实际,按照相关文件具体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2)绩效评价报告应做到内容翔实,数据真实,论证充分,建议明确,底稿及相关佐证材料齐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财政政策)绩效、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层次清晰、逻辑清楚;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质量审核
采购人按照《**省省级财政绩效第三方机构绩效管工作质量跟踪办法》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绩效评价工作和报告存在的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采购人认为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责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
5.征求意见
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工作组将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项目(财政政策)主管部门意见。采购人**工作组对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对合理意见建议进行吸纳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6.资料归档
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资料需保存电子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档(含复印件),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归档,并移交采购人。工作组应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如因资料遗失、保管不慎等原因发生泄密问题,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各个项目需求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工作组成员人数按要求配备,组长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参与过财政绩效管理相关工作。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工作组组长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材料复印件。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方案
1.绩效评价服务方案中工作计划、各个工作阶段工作量分配情况、进度监督管理制度、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
2.绩效评价服务方案中工作程序、绩效评价流程与评价项目的各个阶段相适应、绩效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绩效评价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比。
3.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是否符合评价项目行业特点、覆盖评价项目各个周期及评价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综合评比。
4.绩效评价服务方案中在应对考评项目存在需整改事项、绩效评价主体配合不积极等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进行综合评比。
(二)履约能力
1.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成员(组长除外)具有会计及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2.服务能力:详见综合评标细则。
3.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注:项目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综合评标细则进行评审。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评价工作并提交成果后,经****审核达到相关要求后一次性结清。
★(四)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工作组组长不得变更,如有变更,须报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格式自拟。)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等进行验收。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此页)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1.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致:****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第三章要求提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致: ****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致: ****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函
****:
(供应商名称)作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 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七)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磋商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号)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方授权__(姓名、职务)__代表我****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我方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知悉并接受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的要求,知悉并接受本次磋商响应的有效期为90日,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响应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和前往贵处参加磋商活动人员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我方派出赴贵单位参加磋商活动人员,在磋商中所做出的与我方响应文件中承诺不一致时,以现场磋商结果为准。
六、一旦我方成交,****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七、我方同意合同履行过程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关于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文件等规定的,采购人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八、我方在磋商活动中提供的一切文件、证明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有效的。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有效的。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将****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并自觉接受有关处罚。
九、我方郑重承诺,****政府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亦未有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若有以上情形,我方将****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十、我方郑重承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十一、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八)其他格式要求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供应商规模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对应处打“√”) | ||||||||||
供应商性质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其他(对应处打“√”)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2)主要人员情况表
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其他项目人员 | ||||||||
售后服 务人员 |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报价部分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财政事前事中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2024年财政事前事中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
供应商报价: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 ) |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 响应的应答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注:1.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响应的应答情况”一列,填写“符合”、“部分符合”或“不符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磋商程序依次为: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采购****小组→磋商小组进行书面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报告→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逐一磋商→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作出最后一轮报价→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磋商小组汇总评审结果并复核→采购组织单位复核→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磋商报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四)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小组评价响应文件,****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一)采购****小组。
****小组成员中的专家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小组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指定。
****小组成员确定后,不能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二)(三)款执行。
****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三)出现上款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规定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小组开启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除资格部分外的响应性审查。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需结合采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查询结果开展工作。
****小组应结合响应文件接收记录核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身份核验不一致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小组关于供应商书面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磋商文件的规定。
(四)书面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书面审查报告。书面审查报告包括资格审查报告和除资格部分外的响应性审查报告。磋商小组应在书面审查报告中载明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其理由。
****小组成员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书面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书面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小组出具书面审查报告后,采购人应当将通过审查和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人宣布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一)磋商顺序
磋商小组与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
(二)磋商内容
1.本项目所涉及的需求、质量、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作为磋商内容。
2.除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外,供应商可在磋商过程中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和方案提出优化建议。
(三)变动磋商文件
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磋商文件注明不可变动的特定内容除外。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3.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和报价轮次。
(四)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未变动的,磋商小组不能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也不予接收。
2. 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由专家在现场发起实质性变更,供应商在现场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
(五)淘汰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一)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
(二)上款所述的“规定时间”****小组结合实际确定,通过采购组织单位向供应商传达。
(三)两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磋商后的报价,由供应商现场填写。
****小组对各供应商报价部分评分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有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和“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的规定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和汇总。
****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
****小组按照如下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 (10分) | 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磋商最终报价作为基准价,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 注: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以供应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
2 | 服务内容(28分) | 28% |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项目服务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得28分。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项目服务要求未完全响应或有负偏离的每有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准。 |
3 | 服务方案(38分) | 38% | 1.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价服务方案中工作计划、各个工作阶段工作量分配情况、进度监督管理制度、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比,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2分;缺项或存在缺陷的1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价服务方案中工作程序、绩效评价流程与评价项目的各个阶段相适应、绩效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绩效评价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比,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2分;缺项或存在缺陷的1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是否符合评价项目行业特点、覆盖评价项目各个周期及评价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综合评比,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9分;缺项或存在缺陷的1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4.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价服务方案中在应对考评项目存在需整改事项、绩效评价主体配合不积极等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进行综合评比,全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5分;缺项或存在缺陷的1项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缺陷指:内容阐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 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为准。 |
4 | 履约能力(24%) | 24% | 1.服务团队(10分) 项目服务团队成员(组长除外)具有会计及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②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服务能力(5分) 遇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得5分;在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到达采购人处得3分;在3小时以上到达采购人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作为佐证。 3.类似业绩(9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①类似业绩指:绩效评价。 ②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为依据。 | 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准。 |
****小组完成评分后,应汇总评审结果,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书面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重点复核。
(二)磋商报告出具前,采购组织单位应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组织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现场对供应商发起澄清。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加盖电子印章后现场提交,否则视为供应商未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供应商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五)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小组应按照评审后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
(三)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书面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三)磋****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二)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一)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人出具成交供应商确认书。采购人应当按磋商报告中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将自收到成交供应商确认书的1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地方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人(甲方):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报价(元) |
1 |
第二条:合同总价: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四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担保。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委员会****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政府****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__份,乙方__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其他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