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市**区刺桐南路西侧电信大楼 | 2,437,500.00元 | 99.00 |
采购包1****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货物类(****)
1-1 | 室内照明灯具 | 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 | 立达信 | 智能LED教室灯(核心产品):型号:CLC11-JE2800-01/智能LED黑板灯(核心产品):型号:B22-L2700-02/智慧网关:型号:LDS-GW-ZW-L01/智慧面板:型号:LDS-CJ-6AJ4-V1/智慧管理平台:型号:V4.0.0/集成服务:型号:定制 | 250 | 间 | 9,750.0000 | 2,437,500.00 |
采购人代表: | 肖素馨 |
评审专家: | 张明阳 、 郑翼松 、 潘竞越 、 林炳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以单个合同包的预算金额为基准,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 (闽招协[2021]32号) 标准的29.88%计算,按以下金额收取:9412.2元支付办法:现金、转账或电汇。开票主体及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称:********银行:中国银行**宝洲支行帐号:405****3992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9412.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经评审,1.****公司资格证明文件:(1)所附财务报告为2022年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本项目为【预留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司未提供完整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对“智能LED教室灯、智能LED黑板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逐条填列所有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状况,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判定为无效声明函,资格审查未通过。2.其余供应商资格审查均合格通过。
符合性审查:经评审,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通过;
价格扣除及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无需对价格进行扣除,各供应商已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经评审,无供应商符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情形,均不享受价格扣除。
名称:****
地址:**县世纪大道电信大楼16层
联系方式:151****603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134****8613、0595-****88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鲜鲜、林琪钧、庄玲、郭诗颖
电话:134****8613、0595-****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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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