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中心】房县72坊艺术产业园工业厂房改造项目房县72坊艺术产业园工业厂房改造项目EPC(HBFX-202407FJ-009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72坊艺术产业园工业厂房改造项目**72坊艺术产业园工业厂房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7-22 21: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72坊艺术产业园工业厂房改造项目**72坊艺术产业园工业厂房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72坊艺术产业园工业厂房****行政审批局以2407-420325-04-01-47183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镇西关印象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3198.12㎡,建筑总面积为3881.15㎡,对原有空置厂房进行改建,打造集艺术家公寓、LOFT工作室、艺术展示区等功能分区于一体的文化艺术综合体。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72坊艺术产业园工业厂房改造项目,主要单体建筑包括1#车间,2#车间,生产辅房等。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3881.15㎡。改造范围:拆除1#厂房、2#厂房及其辅房1~2轴临街一跨,跨长约6m,并于2轴处恢复厂**墙及辅房外墙。加**厂房及辅房内、外墙。1#厂房、2#厂房屋架及屋面板整体拆除,并更换钢屋架及屋面系统。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厂房柱,增设柱间支撑。2#厂房辅房室外增加钢结构楼梯。同时还包含1#-2#车间改造的展程工程及公共区精装修工程。对上述内容的土建及安装(含电气、暖通和给排水)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设备使用及工程资料整理及交接等工程全过程的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点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0 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等级:同时具有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状况:①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②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财务****事务所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类似业绩: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工程费1900万元及以上或总面积38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项目截图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工程关键性指标,可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工程立项批复等其他类似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3.1.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①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④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设计团队成员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专业,且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②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需满足相应要求)外,其他人员均不得兼任。③拟****社保局开具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7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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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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