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G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公告日期: 2024-07-23
城乡规划设计合同
合 同 编 号:
规划项目名称: ****中心**G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规划项目地点: **县
发 包 方: ****
规划设计单位: ****
设计证书等级: 城乡规划甲级
签 订 日 期: 2024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
规划设计单位(乙方):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中心**G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的法规和规章。
3.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咨询服务、规划编制及修编的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范围、内容、深度)
1.项目名称: ****中心**G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2.规划范围:本次****中心**G单元,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为主,北起舞水,南临茶园路,**舞水,西邻包茂高速,编制区域约231公顷。
3.内容和深度: G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法定成果,落实国土空间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内容和深度达到新体系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并按照相关的要求完成数据库建设。成果内容包含文字说明与图纸、数据库等。城市设计部分编制内容和深度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达到控规层面城市设计的要求,其成果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形成有效结合。重点在用地布局、功能组织、开发强度、高度控制、公共空间、景观风貌等方面提出技术支撑和优化建议。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原控制性详细规划CAD资料 | 1 | 合同签订时 | / |
2 | 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 | 1 | ||
3 | 区域现状地形CAD | 1 | / | |
4 | 区域各项基础设施资料 | 1 | / | |
5 | 其他控规传导内容和指标要求 | / | ||
6 | 其他依法依规资料 | 1 | / |
第四条 乙方应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向甲方交付的规划编制成果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1 | 纸质成果内容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及城市设计编制成果,文本中包含说明书、文本以及图纸等。 | 4 | 最终成果通过规委会审查后 |
2 | 包含编制成果的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其他相关文字材料和矢量数据库的光盘2套。 | 2 |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 714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 柒拾壹万肆仟元整 ),规划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须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费次序 | 单次支付比例(%)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1 | 20% | 142800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
2 | 40% | 285600 | 初步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后 |
3 | 40% | 285600 | 最终成果通过规委会审查后 |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及相关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规划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顺延交付规划文件时间;超规定15天以上时,规划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文件时间。
②甲方有义务协助规划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规划。
③甲方变更规划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造成规划单位规划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2.乙方责任
①规划单位承接规划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规划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相关规定和发包方提供的设计要点进行规划,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成果,并对其负责。
③规划单位需对规划资料和文件中存在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规划资料和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涉密资料应遵守相关保密的要求,严禁泄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①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规划单位未开始规划工作时,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规划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规划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②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规划单位支付费用,逾期超过30天的,规划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③由于规划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规划资料和规划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0/00。
④本合同生效后规划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规划单位应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
第八条 其他
1.甲方负责组织规划成果审查,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评审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
2.规划成果审查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一式八份,发包方四份,设计单位四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甲乙双方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其他约定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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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市**区**街道石佳冲109号枫林路与财院路交汇处
传真:0731-****4092
法定代表人:(签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