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发区智谷天地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加油站路口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的答疑公告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说明修改如下: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DB33/T 628.1《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1部分:公路工程》(下称《地方标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数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地方标准》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子目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内容等应与《地方标准》相应章节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内容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地方标准》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除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子)目外,符合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费用(包括暂估价等的管理费、税金)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子)目之中,未列项(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项(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予以处理。
2.6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8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暂列金额的数量为第 100 章至 8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减去专业工程暂估价后的3% 。
2.9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2.10安全生产费用应不少于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的2% ;
3.计日工说明
本项目不适用。
4.其他说明
4.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 3 ‰计;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至8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 2‰计。
4.2在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明显不平衡报价的子目单价,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协商调整至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
4.3 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遗漏,不作免除承包人根据图纸规定完成单项工程的义务。
4.4 工程量的计量按**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1 部分:公路工程》(DB33/T 628.1—2021)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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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