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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位于**市**区大闸路东侧、西大街南侧盛世鑫苑1号楼4单元316号房产【预告登记证号:201****2092号】的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将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巴司法****法院账户名:****,法院主页网址:http://sf.****.com/0394/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市**区大闸路东侧、西大街南侧盛世鑫苑1号楼4单元316号房产【预告登记证号:201****2092号】。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31.59平方米。起拍价:40406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限购情况:****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具备购房资格,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该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在竞拍之****管理部门咨询,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费用自理。原产权人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气等欠费均有买受人自行找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竞买人可事先向相关部门确定,与拍卖人无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需要承担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现行垫付。缴款方式:由买受人现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于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如需登报注销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8月16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执行款,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账号:622********5001876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94-****1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5****9901(冯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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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