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为盘活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收入,报请乌江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对乌江镇驻**新沟东队土地承包权进行公开发包,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招租概况
标的名称 | 发包期限 | 发包面积 | 发包底价 元/亩 |
驻**新沟东队土地承包权 | 暂定3年(2024.8.1--2027.7.31) | 163亩 | 500 |
二、招租要求
1、经营业态:种殖业。竞得人不得超出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租金支付方式:协议签订之日3日内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如逾期未交,顺延由下一名中标,以此类推。上述款项缴入指定账户(名称:******经济**社 开户行:****银行****公司**乌江支行 账户:122********010417)。
3、竞标成功后,在7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发包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事宜,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中明确,****招标办备案存档。
4、承包期内,竞得人承担的费用: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竞得人支付;
5、合同到期后,所属于承包人的由承包方自行撤离。
三、标的勘察时间及责任
1、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发包竞价会前一天。本次发包各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发包标的范围、面积等要求,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提出疑义,委托人及拍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我们依据标的现状发包,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次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标的成交租金。竞得人必须响应招租要求所承载的全部内容。若竞得人不能按委托人的招租要求投资、改造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3、承租土地分户界限中标后由承租方与发包方现场认定。
四、竞租人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个体户或自然人;
2、竞租人承诺完全知晓并愿意遵守本公告的全部条款;
3、发包方有权对竞租人资格进行审查,但发包方只是对竞租人资格进行形式上审查,竞租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竞租人对其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
五、报名时间及竞租文件
意向承租人可于即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2时(工作日时间),****招标办****分局二楼)报名。
六、报名提供资料(一式二份)
(一)竞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已到场,则无须提供3、4项材料。
(二)竞租人为个体户的需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八、竞标确认、加价幅度
1、****招标办以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发包底价为本次招租的起拍底价,采用一次性竞价方式,以应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出现最高价相同,则现场采用比选方式确定竞得人。
九、竞标会时间地点
竞租会定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4:00,****政府大会议室举行。
十、联系电话
****招标办:张 旭 188****8778
乌江镇驻**:曹发明 138****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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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