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亦庄数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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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庄****公司100%股权 |
**亦庄数字****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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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69,123.21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4-07-23 |
网络竞价 |
1.《资产评估报告》中重大特别事项说明关于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提请各意向受让方关注。本次评估范围内投资性房地产为**亦庄数字****公司无偿划转至**亦庄****公司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产权变更,证载权利人仍为**亦庄数字****公司,最终交易建筑面积,以变更后产权证面积信息为准,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亦庄****公司承诺上述资产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详见转****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本次资产划转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相关税费由资产划出方**亦庄数字****公司和资产划入方**亦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或联系转让方领取,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4836)、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3.本项目受让方按照《****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4.****交易所备查文件。 |
无 |
1、意向受让方应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20736万元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3、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或联系转让方领取,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4836)、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6、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本项目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交易所指定账户。 8、意向****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交易所指定账户。(2)我方承诺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3)本方同意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不影响标的企业继续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义务;(4)我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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