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省**市丰****社区江滨北路2468号清源江滨花苑17幢201室 | 449,800.00元 | 449,800.00元 |
采购包2:
**** | **省**市丰****社区江滨北路2468号清源江滨花苑17幢201室 | 330,500.00元 | 330,500.00元 |
采购包3:
****设备科****公司 | **省**市鲤**南环路944****创业园3103-3116 | 297,000.00元 | 297,000.00元 |
采购包1(办公家具采购):
货物类(****)
1-1 | 办公桌 | 七楼办公家具采购 | 优靓 |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1 | 批 | 449,800.0000 | 449,800.00 |
采购包2(食堂餐桌椅):
货物类(****)
2-1 | 其他台、桌类 | 食堂餐桌椅 | 优靓 |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1 | 批 | 330,500.0000 | 330,500.00 |
采购包3(食堂厨卫用具采购):
货物****设备科****公司)
3-1 | 其他厨卫用具 | 食堂厨卫用具采购 | 具体内容见投标文件清单 |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1 | 批 | 297,000.0000 | 297,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蔡鑫荣 |
评审专家: | 庄云勇 、 李莲莲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中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列东支行;帐号:181********002383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办公家具采购:0.674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食堂餐桌椅:0.495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食堂厨卫用具采购:0.445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包1: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2: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采购包3: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在技术符合性审查环节,**鑫****公司、鑫潜途****公司、**市****公司未提供白色念珠茵杀灭率检测报告;******公司未明确注明检测依据;共四家供应商的评审条款"技术符合性"不通过。其余****设备科****公司、****公司、****公司"技术符合性"与"商务符合性"均通过。
名称:****
地址:**省**市**街道崇德路38号
联系方式:158****272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沪明新村12幢9层18-20号
联系方式:153****13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53****1308
****
2024年07月23日